教师道德是教师的灵魂,我理解为“师魂”。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而师德的魅力恰恰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品格特征的体现。特此为从教标准认真学习《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十要十不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从思想上明确作为一名教师应遵循的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学生:
这是教师最基本的要求,可弥补家庭和社会教育的不足,使教师的影响长久地保存在学生的内心深处。不论在生活还是在学习上,我都做到言行一致、严格要求、尊重和信任,了解学生的个性、个体差异,采取不一样的教育方法,因材施教。关爱每一个学生,不让一个学生掉队。
二、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
“不求回报的快乐,是人生中的快乐”这是我的工作信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服从领导,不打折扣,认真、圆满完成学校领导教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中,身正为范,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查找不足,及时纠正,在教师和学生中树立良好的形象。才不愧为人民教师的称号。
三、具有广博的知识:
学高为师,做一位教师,如果仅有工作热情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具有广博的知识。在工作中,虚心向有老教师学习、请教,取长补短,大胆实践,勇于创新,认真钻研教材,探讨教法,选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进行教学。知识无止境。在我的工作中,注意从各个方面来充实自我。自费订阅有关的专业书籍,报刊,用心参加教研室组织的各项培训,学习网络知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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