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税收工作的理解、支持与贡献!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实现从“管理型执法”向“服务型执法”转变,我局七个征收分局和契税征收点将正式启动涉税事项“先办后审”改革。
实行“先办后审”,是在对纳税人实施“无过错或无罪推定”的共识上,“相信纳税人”、“尊重纳税人”、“服务纳税人”,并切实通过我们的努力,还权还责于纳税人,让税务机关“做自己该做的事情”和“把该做的事情做好做到位”。它坚持将纳税人发起的涉税事项前置到办税服务厅统一受理或办理,使纳税人能够在快捷、便利、高效的征纳环境中“做自己应做的事情”。
推行“先办后审”税收征管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了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手续,进一步方便纳税人,真正做到让纳税人不上楼、少上楼,提升纳税服务效能,降低税收征纳成本。纳税人办理“先办后审”事项时,对于完成期限为“即时办结”的业务可在前台征收窗口当场办理,对于完成期限为“1个工作日”的业务可等候一定时间经后台审核人员办结或下个工作日领取办理结果,让您真正体会到“便捷纳税”。同时,为了减少您的等候时间,新设立的预受理岗和咨询岗将预审您的资料、解答您的疑问、收集您的意见。
对您在办理涉税事项环节中可能会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会认真研究,全力解决。我们坚信:在您的真心理解和大力支持下,“先办后审”改革的道路会越走越宽广,前景会越来越美好!同时,我们也真诚地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您的宝贵意见可联系咨询岗工作人员进行填写,以方便我们为您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准,共创共建和谐征纳关系。
XX市XX区地方税务局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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