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拓展学生的阅读范围,有效提升进校园课外读物的质量,防止商业性质的推销行为,根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及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管理意见、精神,针对学府悦园一小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成立课外读物管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班主任
第二条坚持生本理念。引进课外读物,必须坚持以生为本的理念,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作为引进课外读物的方向性和根本性指引。
第三条坚持普适性与多样性相结合。引进课外读物应兼顾学生发展的普遍需要和个性化需要,既满足绝大多数学生对课外读物的需要,又满足少数学生的个性化需要。
第四条禁止商业销售。严禁学校、教师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以营利为目的,引进课外读物,确保课外读物的非商业性质。
第二章分则
第五条建立课外书籍推荐与甄别机制。以年级组为单位,在阅读课程组组长的主持下,由全年级老师定期研讨,对已引进的课外书籍进行甄别,并形成拟推荐课外书籍清单,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核。
第六条充分保障学生课外阅读时间。以班级为单位,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到图书馆集中阅读课外书籍。
第七条加强图书馆、图书角的管理。定期更新图书,激发学生阅读兴趣。
第八条禁止一切以销售课外读物为目的的讲座、培训等活动进校园。
第九条禁止《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第六条列出的课外读物进校园。由班主任负责对该班的负面课外读物进行清理,每月20号前向课外读物进校园监督管理小组报告上一个月的情况,不得瞒报、漏报。
第十条严禁教师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将此纳入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十一条违反本细则第十、十一、十二条规定的,由学校进行批评教育,并纳入年终考核,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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