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证明张兴洋,学号,于x年9月进入哈尔滨理工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学习本科课程,专业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现为大四在籍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管理条例》的规定,如果学生所有科目合格,预计在x年7月毕业,并获取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
特此证明。
教务处: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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