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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事件处理决定

2020-05-10 来源:步旅网

  各部门、单位:

  1月15日晚,集团公司办公室小车班临时派驻到某某办事处的替班司机某某与办事处经理某某外出喝酒回到住处后,某某出言不逊与办事处内勤人员某某发生口角并升级为殴斗,二人厮打过程中某某用水果刀将某某轻微划伤,办事处经理某某在阻止某某用椅子挥向某某时被误伤头部。

  上述两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的厂规厂纪,在公司内外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严肃公司纪律,教育本人,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经公司研究决定对该事件做如下处理:

  一、某某酒后寻衅滋事,对事件的发生负主要责任,予以通报批评,罚款100元并承担某某的全部医药费用;

  二、xx办事处内勤人员某某不能克制自己,在厮打过程中动用水果刀,造成事态扩大,在该事件中负次要责任,予以通报批评,罚款100元;

  三、xx办事处经理某某作为办事处负责人,管理意识薄弱,私自外出喝酒,同时未能及时制止事件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予以通报批评,罚款100元。

  望全体员工引以为戒,认真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争做文明员工。尤其是在外工作的员工要加强团结,和睦相处,互相帮助,齐心协力,共谋发展,以实际行动推动公司的健康发展。

  二○xx年一月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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