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造有序、畅通、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争创文明交通安全学校,提高学生的守法意识,遵照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学校与学生及学生家长特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学生应遵守:
1、不准乘坐麻木等简陋的交通工具,不准乘坐车况不合格的车辆,不准乘坐超载的车辆。
2、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右边行走。
3、横过马路先看清是否有来车,并要按交通指示灯行走人行道;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硬闯。
4、不准在公路上追逐、嬉戏、猛跑,不能边走路边看书。
5、不准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不准抛物击车。
6、不准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公路上的护拦。
7、不准驾摩托车上学,未到年龄的不准骑自行车。学校禁止学生骑车上学。
8、骑自行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能打闹追逐,违章载人等。
9、不要在出租车临近时突然招手,不要在路口、机动道路、人行横道线上招呼出租车。
家长应尽到下列义务:
1、经常教育子女要严格遵守上述规定,特别是上学前要再三叮嘱。
2、尽量抽出时间护送子女到搭车地点,监督子女按要求乘车。
3、对于违规载学生上学的麻木车主和车况不合格的车主要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4、对上学、放学路上的安全负责。
学校应做好如下工作:
1、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
2、要求学生自愿参加平安保险。
3、班级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对不良交通行为及时教育。
4、加强落实住校学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落实责任措施。
5、完善各种交通安全制度和措施。
6、加强门卫管理,严禁麻木等简陋机动车辆进入校园。
学生家长签名:学生签名:
班主任签名:**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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