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诺人承诺并遵守以下政府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内容,并对不符合以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负责,包括:
(1)严禁擅自挪用、损坏公共区域所配置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2)严禁擅自动用消防水源;
(3)严禁占用、遮挡、堵塞消防栓;
(4)严禁堵塞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
(5)严禁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6)禁止存放、生产、经营易燃、易爆、有毒、变质物品。
(7)严格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的安全管理。
(8)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用电、用气线路;从事电业、电气焊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动火作业时,应提供政府消防主管部门的审核文件。
(9)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和电气线路设计、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消防安全技术规定。
(10)自行做好电器产品安全性能维护,按规定定期检修。
(11)禁止在经营场所内使用明火做饭,过夜留宿。
(12)其他有关消防安全管理的内容。
一、责任目标:
1.各经营商户必须配备齐全消防设备,消防设备须有明显标识,灭火器完好率必须100%且放置在明显位置。
2.各经营商户必须学习掌握消防安全知识,达到100%的普及培训率。
3.必须严格的按照相关部门及德宏邦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火灾隐患检查要求整改,整改必须是无条件的,达到100%的完成率。
4.相互配合,确保不发生各类火灾事故。
二、保证措施
1.经营商户必须严格的服从银川建发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消防安全设施的完好和制度的落实。经营商户须对员工消防知识培训,使员工能不断的增加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员工对初发火灾的自扑自救能力。
2.经营商户必须严格的执行银川建发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不许占用公共走廊,不许挪动消防设施,严禁室内烟火。
3.经营商户所经营的商品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商铺内严禁存放煤气、汽油、酒精、雷管、炸药等易爆危险品。
4.经营商户要严格遵守消防制度,建立消防隐患记录,严禁私拉乱用电源,严禁用电炉取暖、做饭等。
5.经营商户对商铺的电源要人走断电,人走关灯,对热水器、电脑等设备要人走断电,商户不准私拉电源,严防电器设备老化引发火灾。
6.不得改变商铺的原配消防设备,经营商户新增的消防设备须与原配设备相匹配,不能影响原配设备的功能及使用。
三、责任
凡是违反责任书规定,工作失职、防范不利造成火灾事故的,由责任方负责,造成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本责任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本责任书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负责人如有变动,继任者继续履行责任。
管理公司:德宏邦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消防安全责任人(商户)签名:
管理代表: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房屋单元号:
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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