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巩固和扩大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的关键之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xx〕25号)和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20xx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计划》(国版函〔20xx〕2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做好20xx年推进我县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建立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县直机关各单位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各级政府应当将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建立考核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考核、评议”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并实施机关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办法,推动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二、 建立健全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人信息库。县直机关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各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建立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人信息库,并于6月19日前将责任人信息汇总表(附件1)报送县科技文体局。
三、 加强软硬件源头采购管理。县直机关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要求及财政部印发的《政府机关办公通用软件资产配置标准(试行)》的规定,完善计算机软硬件采购制度,规范计算机软硬件采购流程,审核新采购计算机办公设备时,要审核是否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以及是否有正版办公软件及杀毒软件购置计划,严把正版软件源头关。
四、 开展软件使用情况专项调查。县直机关各单位要结合20xx年软件正版化工作年度计划,于近期组织开展一次软件使用情况全面自查,重点检查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使用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需要采购正版软件的,要做好经费保障,及时采购。县直机关各单位将自查情况及时填报汇总,并于6月19日前将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县科技文体局。
五、 加强监管落实主体责任。县直机关各单位要加强过程监管,切实把软件正版化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不断规范经费保障、采购更新、使用管理、日常监管、年度报告等软件正版化工作关键环节,建立相关奖惩措施,强化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县直机关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软件正版化工作对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保障信息安全和维护国家形象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法,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责任落实,不断巩固和扩大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以良好的成效迎接国家推进使用正版软件部际联席会议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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