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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消防安全的责任书

2020-02-15 来源:步旅网

  消防安全责任书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深圳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望各分部和各部门的安全负责人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公司消防安全由深圳市创奇鑫实业有限公司安全部负责协调,公司各部门的都设有义务消防员。

  二、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所属范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三、各部门指定义务消防员,呈报公司备案。

  四、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

  (三)进行经常性的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四)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五)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六)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七)按照各自所属范围的划定和设置停车泊位停放车辆,不得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八)火灾发生后,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

  (九)火灾扑灭后,及时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未经消防机构许可,不得进入、撤除、清理火灾现场。

  (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火灾险和公众责任险。

  (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五、各部门负责管理消防栓与水泵接合器,定期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六、公司保安部负责监察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定人、定时、定措施,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构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机构查清火灾原因。

  八、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九、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十、各部门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向安全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室内装修、装饰应当使用不燃、难燃的材料。使用安装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向工程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严格执行有关电气安装标准,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施工。严禁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十一、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应向安全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安全员的监护下,持有明火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作业。夜间严禁施工,特别是严禁动用明火。

  十二、各部门新建和扩建的项目,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向消防机构和公司申报,经消防机构和公司对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批准后,方可营业。

  十三、发现火警,应立即告知公司安保部或拨打火警电话119。如火情较大,迅速离开经营场所;如火情较小,立即用手提灭火器灭火。

  十四、根据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处以罚款:

  (一)偷窃、毁坏消防设施和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

  (二)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封闭安全出口,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四)其他影响消防设施使用的行为。

  十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业,并视情况处以惩罚:

  (一)未办理申报手续即进行室内装修、装饰。

  (二)室内装修、装修所用材料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三)未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即进行动火作业。

  (四)烧焊、用火、用电作业时,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实。

  (五)经营和贮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燃放烟花、爆竹。

  十六、擅自改变消防安全措施用途的,或者不按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要求进行整改的,责令停业整改,处消防安全责任人罚款,由此而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七、各部门的安全负责人,必须服从消防机构和公司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对刁难、辱骂或暴力等手段妨碍消防安全监督人员工作的有关人员,根据情况,处罚款或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八、各部门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有意见、见议等,可到公司的安全部投诉和见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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