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保障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营造餐饮行业良好的就餐环境,单位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意识,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严格执行食堂食品安全标准,预防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
二、严格执行员工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做好员工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如果发现有妨碍食用食品安全的疾病,应立即离职。
三、保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采用有效设施防蝇、防鼠、防尘。
四、严格遵守食用食品加工规则,食用食品煮熟彻底,符合安全要求。在加工制作食用食品的过程中,保证非食用食品原料不用于加工食用食品,不过度使用添加剂,不使用过期、污染的食用食品。
五、严格控制食用食品原料的采购和采购验收,建立食用食品采购检验记录制度,采购时检查供应商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建立食用食品采购和采购验收台帐。请勿购买和使用以下可食用食品:
1、腐败变质、酸败、霉变和虫蛀、不洁,混有异味,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检验、检疫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和肉类食品。
3、鸟类、牲畜、野兽、水生动物等。死于疾病、中毒或不明原因的人及其产品。
4、被不洁包装、严重损坏或不洁运输工具污染的食用食品。
5、超过保质期的食用食品。
6、标签不符合要求的预包装食品
六、严格执行餐(饮)具的清洗、消毒和清洗制度,按标准流程对餐(饮)具进行去污,不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工具、容器。
七、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积极配合有关监管部门调查处理,主动做好善后工作,不得迟报、瞒报。
八、单位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对社会和公众负责,确保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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