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山水风景2#、3#楼水电预埋、安装工程交给乙方施工,为圆满完成此项工程,明确双方责任,特拟订以下条款:
一、工程地点:贵阳市小河区交椅山。
二、工程内容:山水风景工程 2#、3#楼水电预埋、安装,临时施工用电、用水。
三、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四、施工要求: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与土建工作相互协调。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设计图纸及现行施工规范施工,预埋点准确到位,布线清晰,所完成工作能通过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验收。
3、如因乙方失误出现质量问题,除返工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外,甲方可根据问题大小,一次对乙方进行500~5000元罚款。
4、乙方在施工中应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妥善管理,合理使
五、安全要求:
1、乙方工作人员进场时必须报经甲方作好安全教育技术交底,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
2、乙方领班组长必须不间断对工作人员作好安全教育及班前活动,所有交底必须作好签字手续备案,上岗人员必须遵从安全施工规范规定。
3、乙方应配合甲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巡视、检查工作,对提出的问题应及时整改,排除危险源。
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戴安全帽,乙方工作中不允许安全事故发生。
六、工期要求: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结束,共计 天。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甲方原因耽误工期时可顺延。若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其额度在50元/天至100元范围。
七、单价:包工不包料 元/㎡。
八、付款方式:乙方进场施工后,甲方每月按所完成工作量的80%付工程款给乙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月内结清所有工程款;每次工程款的支付须由施工主管核准签字后交甲方财务办理。
九、附属条件:
1、甲方所列罚款事项,一旦发生,就从当月工程款中扣出,如有不服者,甲方可按所完成工程量的50﹪结算工程款后,驱逐出场。
2、乙方自带工具、器具,检测仪、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3、甲方不提供住宿,现场也不允许住人(但可根据工作需要搭建工具房),严禁乙方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如:亲属、妇女、儿童等逗留现场(有急事可经甲方门卫通知)。以上如经发现,对乙方进行500元/次罚款后,将无关人员驱逐出场。
4、乙方应对自己的施工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尊章守纪,不允许工地范围内出现酗酒闹事。
十、适用法律: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可申请贵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仲裁时可诉诸人民法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至款项结清失效,以收款凭条为据。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可后续协商。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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