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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讲师管理制度

2022-04-09 来源:步旅网

  第一条 本办法依据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划第三条的有关规定制订。

  第二条 教育实施的宗旨与目的如下。

  (1)加强人事管理,重视教育训练和提高员工的素质,施予适合的教育训练,使员工掌握更丰富的相关知识与技术,同时养成高尚的品德,处理业务能达成科学化,成为自强不息的企业优秀人才。

  (2)使员工深切体会和认识本公司对社会所负的使命,激发其求知欲、创造欲,使其能不断充实自己、不断努力,奠定公司良好的人才基础。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的教育训练分为(不定期训练)与(定期训练)两种。

  第四条 本公司所属员工必须接受本办法所定的制度。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教育训练由各部门主管对所属员工经常实施。

  第六条 各单位主管应拟定教育计划,并按计划切实推行。

  第七条 各单位主管经常督导所属员工以增进其处理业务能力,充实其处理业务时应具备的知识,必要时得指定其阅读与业务有关的专门书籍。

  第八条 各单位主管应经常利用集会,以专题研讨报告或个别教育等方式实施教育。

  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教育训练每年分为两次,上半期(三月、四月)及下半期(十一月、十二月)定期举行,其内容视实际事务分别确定。

  第十条 各部由主管拟定教育培训计划,会同总务科安排日程并邀请各单位干部或聘请专家协助讲习,以期达成预期效果。

  第十一条 本定期教育训练依其性质、内容分为初级班(普通员工)及高级班(主管以上干部),但视其实际情况可合并举办。

  第十二条 高管人员培训分为专修班及研修班,由董事长视必要时随时设训,其教育的课程进度另定。

  第十三条 普通事务班的教育内容包括一般实务(公务概况、公司各种规章、各部门职责、事务处理程序等)以及新员工的基本教育。

  第十四条 普通技术班的教育内容除包括一般实务外,要重视技术管理培训。

  第十五条 高级事务班的教育内容为业务企划、企业经营管理等有关主管必修的知识与技能,使受训者增强领导力。

  第十六条 高级技术班教育内容为如何切实配合工作进度控制资材、节省用料、提高技术水准等,并视实际需要制订研修课题。

  第十七条 各级教育训练的课程进度另定。

  第十八条 各单位主管实施教育训练的成果列入平时考绩记录,以作年终考绩的资料,成绩特优的员工,可呈请选派赴国外实习或考察。

  第十九条 凡受训人员接获调训通知时,除因重大疾病或重大事故经直属主管出具证明申请免予受训外,应即时于指定时间内向主管单位报到。

  第二十条 除另有规定外,教育训练一律在总公司内实施。

  第二十一条 培训期间,除为受训人员提供饮食补贴外不给其他津贴。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经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核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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