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
经 营 方(乙方):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村民的人身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村委与小卖部经营方特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认真学习执行《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遵守安全工作制度,落实安全措施。
二、小卖部工作人员必须合法经营、文明服务、礼貌待人,自觉接受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及村民的监督。
三、小卖部各种证照必须齐全,工作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
四、要严把进货关,杜绝假冒伪劣和“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限)商品进入小卖部。健全进货台帐并如实登记。
五、不卖变质、过期产品,小卖部经营者必须定期全面检查。
六、认真做好小卖部营业场所内外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始终保持整齐清洁。
七、随时接受村委及上级的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对所指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若对各级检查时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及时或不整改,村委将提请有关部门予以强制执行,直至解除合同吊销营业执照。
八、小卖部经营者自觉执行学校饮食卫生安全制度,如发生村民食物
中毒事件应负经济、法律责任。
九、本责任书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