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宁国市健康促进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秘〔20xx〕151号)要求,为扎实推进省级健康促进市建设工作,改善医疗环境,普及健康技能,提供全方位健康服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及服务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快推进“健康宁国”建设。以全民健康为宗旨,以建设“健康促进医院”为目标,充分发挥医疗机构自身优势,通过优化医疗服务模式,营造文明健康的医疗环境,传播健康理念与健康信息,倡导健康有益的生活方式,不断提升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素养水平。
二、建设范围
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民营医院。
三、实施步骤
(一)实施阶段:20xx年12月16日—20xx年6月30日。
各医疗机构按照标准开展建设活动,收集建设资料并归档。
(二)验收阶段:20xx年7月1日—20xx年7月31日。
市健康促进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对建设单位按照标准进行现场考核验收。
(三)命名阶段:20xx年8月。
对验收合格的医疗机构,由市健康促进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市健康促进市建设领导组授予“健康促进医院”称号。
四、工作要求
1.按照《健康促进医院评价标准》开展建设活动。
2.达到无烟卫生健康机构标准是建设健康促进医院的必要前提条件。
3.设立的'戒烟门诊要具有专门诊室、诊疗设备、药品储备等硬件设施,同时还要配备专业的、有能力提供戒烟服务的医务人员,并加强对戒烟咨询服务人员的培训。要面向所有患者及员工提供规范化的戒烟服务和简短戒烟干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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