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监狱对拥有驾照人员的教育引导,确保行车无事故和人员出行平安,为实现监狱行政安全稳定做出贡献。现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等道路交通法规;严格遵守公安部《警车管理规定》、司法部《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
2、牢固树立“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自觉加强交通法规、技能的学习,认认真真地抓好驾驶和行车安全工作,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3、持有符合驾驶车型的有效驾驶证,妥善保管车辆证件,出车时带齐所有行车证件。
4、加强车辆日常维护和保养。不开报废车、假牌车和套牌车;不将私车借给无驾驶执照人员驾驶。
5、绝不酒后驾车。
6、行车过程坚持文明礼让,安全第一,不超速行驶,不开“斗气车”、“霸王车”、“英雄车”。
7、行车过程系好安全带,并要求乘车人员也系好安全带。
8、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按照《民警规范考核细则》和职工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监狱的处理。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理。
9、本承诺书一式二份,承诺对象为我监取得车辆驾驶执照的所有民警和职工,由监狱与驾驶员分别签字保存,并从签字之日起生效至驾驶证失效时废止。
保证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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