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根据国家质监总局TSG T7001-20xx《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及TSG T7001-20xx及TSG T5001-20xx《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我方在电梯日常运行管理过程中会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一)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系;
(二)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三)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乘客易于注意的显著位置;
(四)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维保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电话;
(五)制定出现突发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
(六)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如我单位无能力施救,会采取合同约定的方式中明确由具有相关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从事紧急救援工作。
(七)在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八)电梯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且立即报告事故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九)监督并且配合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
(十)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电梯安全教育和培训;
(十一)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采用新的安全与节能技术,对在用电梯进行必要的改造或者更新,提高在用电梯的安全与节能水平。
特此承诺。
使用单位(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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