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为认真落实学校安全事故防范措施,遏制事故(尤其是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师生和学校安全,维护学校稳定,加强我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广东省教育厅<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及《韶关市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是我校处理重大安全事故的基本程序依据。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本预案立即启动。
(三)在我校管辖的范围如发生以下重大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1、重大火灾事故;
2、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3、重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4、重大食物中毒事故;
5、生活设施及教学设备重大安全事故;
6、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四)各处室和每一位干部职工教师都有参加重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责任和义务。
(五)各处室、年级和部门应依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实施预案,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处理到位。
二、工作机构:
1、我校成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救援)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指挥领导小组),由广东江北中学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校长黄叶亭担任指挥;广东江北中学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副校长刘天虹担任副指挥,组员由我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组成。
2、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办公室),救援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组、事故调查组。
3、办公室挂靠在教导处,办公室主任:朱庭通,副主任张哲勇;救援行动组组长仵利星;疏散引导组组长刘国锋;安全防护组组长亢广生;事故调查组组长刘敏。
三、工作职责:
(一)指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当遇到突发事件,及时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开展重大安全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理工作,控制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减少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2、组织召开处理突发事故工作会议,确定救援方案;
3、检查督促有关处室、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和教学秩序的工作;
4、检查督促各部门责任人做好各项突发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二)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及时了解事故情况,向指挥领导小组领导报告,并将指挥领导小组领导的决策及时传达;
2、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争取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和支援;
3、协调各应急部门之间的关系;
4、向上级部门报告突发事故及应急处理的信息。
(三)救援行动组的主要职责
1、救援行动组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开展实施救援行动。
2、组织指挥有关责任部门开展人员救护、疏散和学校财产保护工作,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3、指挥水电工等有关人员提供必要的供电供水,确保应急灯、消防设施等正常使用。
(四)疏散引导组的主要职责
1、疏散引导组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并安排人员及时引导疏散教职工、学生前往安全地带;
2、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
(五)安全防护组的主要职责
安全防护组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协助医护人员抢救、运送伤员;
(六)事故调查组的主要职责
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责任人,根据事故的性质,依据国家有关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四、应急救援程序:
1、事故发生部门要及时将事发情况准确报告指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常设值班电话:
2、立即启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指挥事故的处理工作;各行动组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3、指挥领导小组成员根据事故现场具体情况,提出事故救援行动方案,办公室根据指挥领导小组指令协调好各组的行动,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做好安全事故的救援、疏散和现场保护等工作。
(七)本预案自发文公布之日起实施。
救援应急预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我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镇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较大以上各类安全事故,快速反应,全力抢救,妥善处理,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保障公众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在我镇辖区内的各类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为了加强对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组织工作,镇政府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成员如下:
总指挥:孙海
副总指挥:殷洪宴刘国
成员:孙新评时军丁乐相姜永功徐延宗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殷洪岩担任。
(二)应急救援指挥部和专业处置组的职责1、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职责
(1)全面协调和指挥事故应急和救援工作,指导制定紧急管理办法和特别管制措施,帮助调用救援物资、设备、人员,必要时请示上级统一组织协调武警队伍参加事故受伤人员的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向上级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2)督导各社区、企业成立应急救援队伍,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应急救援演练。
专业处置组的职责
(1)综合协调组:由应急办牵头,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
(2)应急救援组:由应急办牵头,各应急队伍、职能部门、社区配合,组织协调进行抢险救援。
(3)安全保卫组:由派出所牵头,八中队、交通所、各社区配合,组织警力和干部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4)新闻报道组:由党政办牵头,统一组织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告知工作。
(5)医疗救护组:由卫生院牵头,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6)后勤保障组:由财政所牵头,落实资金和物资保障工作。
(7)事故调查组:由安监所牵头、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和开展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处理建议。(8)善后处理组:由民政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四、安全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将发生的情况报告镇政府指挥部,指挥部电话:。
五、应急处理
1、接到事故报告后,指挥部根据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救援牵头单位负责人要立即赶到现场,安排协调各方力量,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2、各社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接到应急救援的通知后,必须立即组织救援队伍,携带相关救援工具,赶到现场及时进行救援。对救援不及时、玩忽职守,瞒报、谎报,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领导责任,触犯法律法规,给国家和人民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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