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供甲、乙双方遵守执行。
一、现甲方将新佳旅业后勤保障基地工程1#、4#楼砌体工程(灰沙砖)承包给乙方施工。
二、承包范围包括灰沙砖砌筑,砖体运输、浇水,沙灰搅拌实验块制作等,工作范围的清理安全文明施工所需的各项措施。 三、乙方的一般义务:乙方应根据合同的规定严格按图纸保质、保量施工。必须做到物尽其用,节约成本,及时清理自己的作业现场,做到工完场清,满足甲方的需求。
四、工期和进度计划: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进度计划进行,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对乙方的工期和进度计划交底,1#楼二层以上砌体每层四个工作日,4#楼一层五个工作日,二层以上为每层四个工作日。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和业主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甲、乙双方应妥善安排劳动力,所产生的误工甲方不予补助。
五、工程质量和验收:本分项工程要求优良,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及公司业主代表的检查验收。为检查验收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的要求进行返工和修改。
六、对本班组在工作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将根据甲方编制的质量处罚规定进行处罚。产生的质量问题应进行及时修整处理。并且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方承担。质量和进度达不到甲方要求按合同价的90%结算。
七、计量单价:按所施工的图纸计量,每块砖0.24元计价,每月结账,付款80%。本工程完工后20天内付清余款,如因业主原因导致不及时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时,乙方应予以谅解。
八、文明施工:进场人员必须遵守规章制度,杜绝打架斗欧和违法犯罪事件发生。参与打架斗殴计班组处200元以上罚款,并从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九、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可申请本地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或向当地人民法院上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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