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单位)系栋单元号房业主(租户),现申请对所购物业进行自行装修,本人已详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管理处所制订的《小区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装修指南》等各项装修管理制度,并作如下承诺:
1、严格按照《装修指南》中的程序办理各项装修手续,严格按照装修申报内容进行装修。
2、按管理处规定要求缴纳一切费用,除业户应缴纳的各项费用外,还代替装修施工队缴纳全部装修押金,以及装修管理费、垃圾清运费、临时出入证本工费等各项费用。
3、加强装修期间的消防安全措施,严格按各项装修管理规定督导施工队文明施工,负责施工人员的管理。
4、如因本人自行装修造成本小区公用设施设备(包括消防设施、公共走道、天面等)损坏,本人负责修复,确保恢复其原有使用功能。如本人委托管理处负责修复,修复费用全部由本人承担。
5、因本人自行装修致使其他业主(住户)利益受到损失的,本人负责所有赔偿费用,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单位):
小区栋单元号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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