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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协议(技术人员)

2020-05-13 来源:步旅网

  甲方(用人单位):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邮编:

  乙方(招用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现居住住址:邮编:户口所在地:邮编:

  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方招用乙方为劳务派遣工,派遣乙方到(以下简称丙方)工作,经双方平等协商,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约定试用期为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派遣乙方到丙方工作,工作地点为平阳县,具体岗位(工种)为,该岗位(工种)(有或无)接触粉尘或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有或无)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

  乙方遵守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服从丙方的工作安排和管理,积极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根据丙方的工作安排,乙方实行工时制度(标准工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丙方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条件和必需的工作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丙方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五、劳动报酬

  1、试用期间的工资约定为元/月;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为元以上,奖金按丙方规定考核由甲方代发;

  2、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法定节日加班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及各类补贴、津贴,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3、乙方工资、奖金等发放清单需丙方提供,由甲方造册代为发放;

  4、每月工资支付期限为15日前,遇休息日和节假日提前支付。

  六、劳动纪律

  乙方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遵守《全国职工守则》及丙方依法制定的各项具体内部管理制度,服从管理。

  七、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1、乙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被丙方退回甲方的,由甲方与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2、乙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3、乙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5、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如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6、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不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利益。

  7、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八、社会保险和福利

  1、甲乙双方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经济补偿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甲方解除和终止乙方劳动合同,符合《民法典》第四十六条情形的,应按规定由丙方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由于甲乙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违约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一方受损失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规定,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十、乙方在职期间,由丙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后,在丙方未满服务年限(服务年限为1年),由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按丙方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分摊支付违约金。

  十一、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被派遣到丙方工作期间,由丙方统一管理。

  期间乙方若发生工伤事故,按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若有违法乱纪行为被处罚的,概由乙方自行负责,并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在被派遣期间若违反丙方岗位职责或违规操作给丙方造成经济损失和损害名誉的,按丙方的经济赔偿规定处理,由乙方本人负责赔偿。

  十二、本合同条款以及约定的其他事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相抵触的,均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并对合同规定条款作相应修正。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十四、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该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十六、本合同须用钢笔填写,不得涂改。

  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后,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人代表(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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