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甲方:格力电器(洛阳)有限公司
乙方:
一、合作方式:
格力电器专卖店:乙方按照甲方格力电器专卖店统一标准设计装修,并严格按照甲方管理流程及服务标准执行,店内须销售甲方全系列产品,并禁止销售其他非甲方供货的商品,乙方享受甲方制定的加盟店形象支持政策及销售奖励政策。
二、 授权:
1 乙方自愿申请作为甲方的合作伙伴,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签署如下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2 经营年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约期 8 年
三、 授权范围:
1 双方指定经营地点为省市 区(县、街道 号,实际使用面积 ㎡;加盟店由于不可抗力等因素须迁址,须经甲方重新审核,签订书面文件;
2 商标归属及应用:
A)乙方承认并同意甲方之名称及商标的所有权与使用制度,其版权属甲方拥有;而乙方只是据“协议”获得在指定区域内使用商标权及名称的使用权,并在使用过程中有权利和义务维护商标的商誉及品牌形象;若有损害行为,甲方有权取消对乙方的授权,并保留追究乙方经济、法律责任的'权力;
B)商标使用期仅在本协议有效期内。
四、合作章程
1 合作条件
1.1 乙方所有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制度,合法经营;
1.2 乙方必须是合法组建注册的公司、经济组织或能独立行使民事权利、
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1.3 乙方必须有足够流动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订购甲乙双方商定的销售品类;
2 获得资格
乙方按照甲方“万电3C+1C”直营店统一标准设计装修,并严格按照甲方管理流程及服务标准执行,店内须销售甲方全系列产品,并禁止销售其他非甲方供货的商品;乙方签订合约前必须先缴纳加盟保证金 伍 万元(此保证金仅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帐清后无息退还乙方);配备高素质的专业管理队伍,负责管理、销售、售后;
五、合作双方权利及义务:
1 甲方承担的责任、义务:
1.1 甲方提供标准VI规范及装修方案,并指导装修;
1.2 甲方在接到验收通知后派员进行装修验收,并出具《专卖店费用申请明细表》,验收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责令其整改直至合格;
1.3 针对加盟店合作,甲方为乙方提供管理规范模式及系统流程,并协助
1.4 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店内标识物品,其所有权属甲方;
1.5 甲方与乙方协商制订营销推广方案,并指导乙方执行;
2 乙方承担的责任、义务:
2.1 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装修方案标准选材及施工;
2.2 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制定订货计划;
2.3 针对加盟店,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招募店长、导购员、售后服务人员,并接受甲方培训指导;
2.4 店面货品须按甲方设计要求陈列。
六、销售政策
1 价格及销售区域
1.1 乙方向甲方进购产品时,享受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下浮固定比率;特价机及特殊产品按甲方规定价格执行;
1.2 甲方通过市场规划,合理布点,严查重罚等方式保护乙方区域内市场及价格稳定,维护乙方合法权益;
1.3 乙方须严格遵循甲方规定的专项进货、定点销售的原则,严禁货物流向辖区外市场,一经查出,按所查货品零售价5倍处以罚款,情节严重取消乙方经营权;
1.4 乙方须按甲方统一零售价出售货品,不得私自提升或降低价格,一经查出处 20000 元罚款,情节严重取消乙方经营权;
七、其他条款:
乙方对一切关于“格力电器专卖店”合作协议及其附属文件、经营模式和管理制度均应严加保密,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否则视作侵犯甲方商业利益,甲方有权索赔,终止合同或提出诉讼;
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之前已就本协议的条款向乙方作出说明,乙方明白并理解协议的全部内容,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凡因本协议所产生的调解、诉讼,双方均同意以甲方所在地法院为第一管辖法院。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签定补充合同,与本协议共同执行,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并在乙方支付加盟保证后生效。合同期满合同自动失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格力电器(洛阳)有限公司乙 方:
甲方(签 章):乙方(签 章):
签约日期:年 月日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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