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卫生行政许可及处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学校卫生及生活饮用水监督工作、医疗服务市场监管、传染病防治监管和卫生监督队伍管理情况的稽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服务质量。以防范渎职侵权犯罪为中心,查找卫生执法工作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存在的执法缺位越位以及行政不作为问题。
二、稽查对象
各县市区卫生行政机关和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及其人员在执法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稽查。
三、稽查重点
(一)卫生行政许可及处罚:重点对卫生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合法性,一次告知是否到位,许可档案管理是否规范以及有无行政不作为或滥作为等方面进行稽查。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运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行政处罚中卫生行政处罚主体和程序的合法性,证据、依据是否充分准确,执法文书使用和制作是否规范,处罚决定是否公平、公正,处罚结果是否公开透明等情况进行稽查。
(二)公共场所:重点督查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情况。
(三)医疗服务市场监管:重点督查部署和开展本地区打击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工作情况,与公安等部门相互配合,建立协调配合机制情况,打击非法行医等案件举报投诉及处理等情况。
(四)传染病防治监管:重点督查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和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情况。
(五)职业卫生监管:根据“卫监2号行动”要求督查辖区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情况,职业卫生宣传培训等重点工作监督检查情况;了解放射诊疗单位持证、放射防护设备检测和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情况。
(六)卫生监督队伍管理:重点对卫生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风纪风貌等情况进行稽查。
(七)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对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及处置情况稽查。
四、稽查方式
针对各项稽查内容,采取现场检查、资料查阅、案卷评查、执法行为调查、走访询问等方式组织开展稽查工作。
五、进度安排
各县市区对卫生行政许可、落实今年卫生监督重点工作和卫生监督队伍管理等方面开展自查,对自查结果认真总结分析,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研究分析,提出处理措施。在自查的基础上,市卫生局将于8月中下旬组织对各县市区稽查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同时,我局也将作好迎接卫生厅督查准备。具体安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8月中旬):自查阶段。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稽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对本级卫生行政许可及处罚、食品安全工作、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公共场所及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和卫生监督队伍管理等开展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第二阶段(8月下旬):市级督查阶段。我局将对照省有关卫生监督工作相关工作规范和我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和要求,对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的卫生行政许可及处罚、食品安全工作、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公共场所及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和卫生监督队伍管理等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第三阶段(10月上旬):迎接省级抽查阶段。认真总结全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地积极整改、完善,作好迎接卫生厅督查的各项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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