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业主:大家好!
华府的物业是大家付出半生的心血所得,从办理入住手续开始,广大业主就悼进了一个不公平被欺诈的黑洞,物业以交房相挟,将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等“霸王条款”强加给广大业主,以实规开发商继续掠夺广大业主的利益的目的。
以下数据清楚显示,物业是开发商利益链上重要环节,
一,华府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物业费1.90元/平方米,每年物业费高达800万。
二,华府:3XX0住户,停车费按1户1车计算,停车费收入高达600万。
更今人发指的是,小区地下、天台、露台等共用部分归全体业主,其开发建设费用已由全体业主卖了单,但物业却要收取13万一个车位,仅此额外收费就高达1亿。
俗话说的好: “端谁碗,看谁脸”,在碗是虽然业主花钱卖. 但却由开发商决定谁端碗,有人报料:物业公司经理年薪30万,业主不仅没有知情权、更谈不上监督权和审核权,权利被剥夺殆尽。在没业主监督机制制约下,物业打着“服务业主” 的旗号,干着为开发商掠夺广大业主的利益的勾当。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我们与开发商、物业是完全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在利益被严重侵害面前,为何广大业主没有仼何选择权呢?究其原因我们不难发现:XX公司利用信息不对称、供求关系不平衡,将不平等强加给广大业主。由于业主是以个人面对机构,存在信息及心理弱势,不得不花了冤枉钱还得受窝囊气。
根据刚通过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专有部分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可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有权要求提供下列文件资料: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证明;业主名册;建筑规划总平面图;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使用备案证明;绿化竣工总平面图;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证明;专项维修资金交存证明;成立业主大会必需的其他文件资料。
广大业主要依法行使法定权力,就必须成立业主委员会。业委会是斩断开发商的利益链的剑,开发商会不择手段的百般阻挠。因此,全体业主必须团结起來, 用法律的武器捍卫我们的权益,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
否则,被开发商继续掠夺,将成为我们挥之不去的梦魇。
业主:
邮箱:
20xx-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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