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各项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要求,做好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和安全制度建设,充实和完善安全设施设备,切实履行对幼儿生的安全监护责任,确保每个幼儿生安全、健康、快乐地成长。严格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健全机制,责任到人。建立校(园)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健全校园安全制度,确保安全管理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2.大力排查,合力防控。定期对校园及周边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必要时,协调相关部门,群防群控。
3.加强教育,应对有序。通过制定符合校(园)情的应急预案,定期进行防暴力伤害教育,组织安全防范应急演练等措施,加强校园内部的安全防范。
4.强化“三防”,提高防范。充分发挥“三防”作用。按照学生人数的3‰比例配备正规保安;按照“四个一”标准配备警用器械,按照幼教办〔20xx〕67号文件要求,规范安全使用警用器械,校园警务室达到“141”标准。
5.封闭管理,准入严明。指定1人负责对校园警务室和保安人员的管理,加强校园出入门管理制度的检查落实,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准入验证制度、登记制度、联系确认制度和物品查验制度,确保校园的封闭管理,严禁不明身份的人员、车辆及危险品进入校园。加强对在校学生、幼儿的管理,不得让学生、幼儿随意离开校园。
6.重点巡查,加强护卫。上下学期间有校级领导和值周教师在校(园)门口值勤,校园保安全副武装进行戒备,护校(园)队伍分批在指定地点巡查。
7.科学交接,确保安全。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持证交接制度,不得将幼儿交于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让人进入园内。
8.落实制度,有序上、下学。严格执行家长接送点制度、小黄帽制度、小学生路队制,确保校门至家长接送点范围内的秩序井然,确保无闲杂人员混入学生中间。
9.严格履职,确保平安。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职责。
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因未全面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承诺学校:平邑三小幼儿园(盖章):
幼儿教师(签字):
20xx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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