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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服务合同

2021-06-15 来源:步旅网

  甲方: 乙方:深圳中天华洋科技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所需微信营销平台开发服务达成以下共识。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协议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协议。

  第一条:服务内容:

  基础服务

  1. 为企业开通微信公众账号;

  2. 编写企业公众账号介绍、编写欢迎语;

  3. 根据企业需求,基于微信公众平台为企业配置自动回复;

  4. 设置头像及二维码;

  5. 微信代认证服务(需企业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具体功能开发及实施项目(在□中打√做选择)

  第二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 本合同金额总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签订合同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 %的预付款给乙方,合计 元(大写: _______万 仟 佰 拾圆整);

  3. 甲方在验收之后,在1个工作日内需向乙方支付合同剩余尾款,金额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圆整);

  4. 甲方如需后期项目定制服务,则需要加收项目定制费用,约合人民币 元整,项目定制完成后,需在1个工作日内付清所有定制费用。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提供专人与甲方联络;

  2. 乙方按合同相关约定,为甲方提供微信营销系统开发服务;

  3. 在合作期间,如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微信企业信息;

  4. 在要求交付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项目,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5.乙方针对甲方约定的服务达标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也应即时通过手机微信公众号及互联网查看微信营销管理后台效果确认,如甲方未能即时确认,则该服务的合同生效日以乙方发出通知的第一周为准;

  6. 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资料传播、出售给第三方。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提供专人与乙方联络;

  2. 甲方必须保证微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如因此引起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合同签订后,甲方提供微信账号以及密码等各种必要的资料和授权;

  4. 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费用。如因乙方过错未能如期完成合同约定内容,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并按未完成服务项目,要求乙方退还相应款项;

  5. 合作期间甲方不得将乙方策划的微信活动信息复制、传播、出售或许可给其它第三方;

  6. 甲方保证不利用乙方开发的平台服务进行传播违反法律的信息活动,否则乙方将有权立刻停止对甲方提供的微信营销平台开发服务;

  7. 甲方不得非法售卖乙方开发的微信营销平台,如有发现则甲方有追究其法侓责任的权利。

  第五条:验收标准

  1. 乙方应以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件提供微信营销平台开发结果;

  2. 项目开发结果达到到约定效果即为验收合格;

  3. 甲方请及时填写验收确认信息,甲方在乙方交付工作成果后一周内未书面签收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4. 甲方完成验收后以合同提供的联系方式及时联系乙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提出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

  2. 双方除不可抗力之原因,任何一方如单方违约,均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并应向另一方赔偿由此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3.因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停电、停网、政府行为、官方关闭端口等造成接口不能使用时,双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则自动转为终止模式。

  第六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约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签约双方履行完毕约定义务之日终止。

  第七条:技术更新

  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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