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杜绝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特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敬老院责任
1.敬老院应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院长是敬老院安全工作
第一责任人,应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制度,严格按照安全规范操作。采取多种形式定期对院民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在院民中培养和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意识,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每半月进行一次安全工作大检查,及时排查院内设施设备、地质灾害、防洪度汛、危房等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整改。
2.敬老院应强化消防安全,杜绝火灾事故。
要按规范要求配置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定期检查,确保完好。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加强日常演练,确保能拉得出,用得上。
要对汽油、烟花爆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做到专室专人管理,严禁供养人员和工作人员私自拥有和带入宿舍。电器设施专人统一管理,严格按照用电规范和要求用电,院内不得存在裸露线,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房间物品及生活用品应整齐摆放,不得堆放其他杂物,严禁院民私自开火做饭,
严禁供养人员吃倒床烟,防止失火、触电等事故发生。
3.敬老院要强化食堂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敬老院不得聘用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从事炊事工作,炊事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不符合要求者,应调出炊事工作岗位或解除聘用合同。
厨房操作间及食品贮藏间应安装防护栏,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应保持食品储藏间干燥、通风、防止食品腐烂变质,严禁将农药等有毒物品与食品放在一起。
严格执行食堂操作规范,切实做好消毒工作,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消灭厨房、仓库和配食间的害虫。
严格采购和使用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和病死的家禽、家畜,禁止购买和食用野生菌,严格把关,防止疾病传染、食物中毒。
建立蔬菜食品进入检查登记制度,坚持每餐食品24小时留样制度。
4.敬老院要加强安全管理,杜绝人员以外伤亡事故。敬老院不得收养并及时将新发生的精神病人和传染病人送相应医院隔离治疗,认真做好防暑降温、公共传染病预防和防雷工作。
加强厨房刀具管理,严禁将刀具带出厨房,禁止供养人员私自拥有管制刀具。
对药品实行专人专柜管理。严格按照处方供药,院民不
得私自购药,应由医务人员或工作人员为不能自理的院民配药或送药。
坚持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门警管理,院民外出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自觉服从门卫管理,任何人不得强行进出敬老院,防止供养人员院外安全事故发生。
敬老院不得组织供养对象集体外出参观旅游,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二.草坝镇人民政府
1.加强敬老院安全工作领导和管理,督查敬老院建立、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制度。
2.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帮助发现安全隐患和工作问题限期责令整改,防微杜渐,防患未然,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3.查处敬老院安全事故。
责任单位: 镇人民政府
敬老院院长签字: 镇长: 专职副院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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