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我单位欲承建贵公司项目施工,为保证我单位合规、合法、诚信履约,我单位对贵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保证是依法注册合格的经营实体,不存在挂靠行为。
二、我单位保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规定,不转包、不违法分包;如工程确需劳务作业分包时,将严格按照贵公司合同规定程序执行;
三、对贵公司的项目保证用本体员工进行施工,且严格按照贵公司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管理;
四、我单位所提供拟参加本工程的人员和设备是不可替换的,名单如下:
不可替换管理人员名单
序号
在本工程任职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备注
1
2
3
4
不可替换施工设备名单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设备编号/编码
备注
1
……
2
……
五、在合同实施期间,我单位若确需替换上述管理人员与施工设备时,将严格按照合同程序,履行向贵公司报批手续,且承诺上述管理人员与施工设备的替换数量不超过30%。否则我单位将在承担合同违约金基础上接受贵公司的任何处罚,包括终止合同或贵公司另选施工单位,并承担由此给贵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六、在合同履约期间,我单位将按时按约支付我单位租赁方、用工人员等各项费用,若我单位合同租赁方、用工人员等给贵公司造成任何社会不良影响,除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外,我单位承担由此给贵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若我单位违背以上承诺之一,除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外,履约保证金将由贵公司罚没。同时,我单位将按贵公司要求,无条件撤出现场,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各项违约责任。
保证人: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项目经理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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