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合同编号:
买方:签订地点:南昌
签订时间:20xx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货物买卖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买卖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名称、商标、型号、产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地点。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小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小写)¥元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卖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保证符合国家及铁道部质量标准,并邮寄相关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给买方,否则买方有权拒付货款;货物在12个月保修期内由卖方保证出卖的货物有材质问题的,由卖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三、交货地点、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货物由火车及汽车运输,费用由卖方负担。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包装以不损害货物的实质为准,由卖方按国家或铁路行业技术规定进行包装,费用由卖方支付。
六、验收标准、方法、地点、时间和费用负担及提出异议期限:货物由卖方与买方分别派员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2日内,共同拆除包装物进行验收实物,地点设在,交付时间为7日,买受人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应一面妥善保管,一面在电话通知卖方退货;卖方应在7日内重新发货与联系验收。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后,买方按合同价款一次性支付后,卖方所售货物必须在5日内到达交货地点。(卖方收到合同价款后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邮寄给买方)
八、卖方的违约责任:卖方不能交货的,应向买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5 %的违约金。卖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按不能交货处理。卖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买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买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卖方提前交货的,卖方验收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卖方逾期交货的,若买方仍需要该货物,卖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若买方不再需要该货物,应当在接到方通知后十五日内通知卖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九、买方的违约责任:买方中途退货,应向卖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5 %的`违约金。
十、不可抗力: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不可抗力因素出现后十日内提供证明,以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提交南昌铁路运输法院裁决。
十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签订及执行当中严禁行贿行为,一经查出则没收行贿钱物,解除行贿方一切所得利益,并对行贿方严加惩处,若造成对方利益损失要依法给予赔偿;因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者泄露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构成犯罪的提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卖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买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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