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债权受让人):
乙方(债权转让人):
丙方(债务人): 联系电话:
丙方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为妥善解决债权债务问题,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就债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债权转让
1、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转让债权,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从乙方受让债权。
2、三方一致确认,截至20xx年 月 日,丙方尚欠乙方本息共计 万元(包括本金 (万元)、利息 (万元)
3、经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并生效后即向甲方偿还债务,乙方与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借款合同》(编号: )中各项归属于债权人的权利在此一同转让给甲方,如丙方未按期归还借款,丙方仍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利息、罚息、违约金等。
4、丙方向甲方偿债的方式和期限如下:
还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还款金额为 元(大写:
还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还款金额为 元(大写: )
丙方向甲方付款的期限及金额。
5、还款账号: 账户名: 开户行:
上述还款账号信息为丙方向甲方付款的账号信息。
第二条 陈述、保证和承诺:
1、甲方承诺并保证:
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3、丙方承诺并保证:
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明知乙方的债权转让行为,自愿并有能力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清偿上述债务。
第三条 违约责任
经各方同意,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维权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公证费、律师费、公告费、执行费等)
第四条 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本协议生效后,未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变更本协议。如需变更本协议条款或就未尽事项签署补充协议,应经三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
第五条 送达地址
甲、乙、丙三方确定本合同首部所载明的联系方式为本合同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因联系方式变更未书面通知对方而导致相关文件、文书未能送达的不利法律后果由联系方式变更方承担。即对方邮寄或以电子邮件发送的相关文件、文书一经交邮或发送,即视为送达。
第六条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各方应友好协商解
第七条 附则
1、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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