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石家庄中宇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文件,招标编号为承德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后,确定 (乙方)为成交单位,为保证承德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设计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如期完成,使资金发挥更大效益,维护甲乙双方利益,保持良好合作关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签定如下工程施工合同:
一、工程建设地点、内容及工程量:
1、设计在 乡工程量以验收实际核算为准。
2、工程量:工程建设乡村道路11.9公里,挡土墙1400米。
3、工程价款:总价款¥2881298.00元(含工程相关费用),最后以实际验收合格的工程量计算价款。
二、工程技术要求:
工程建设乡村道路11.9公里,挡土墙1400米。其中孟家院乡毛杖子村乡村道路2公里,宽3米,厚15厘米;八家乡桲椤台村乡村道路3公里,宽3米,厚15厘米,挡土墙400米;八家乡桑园村乡村道路3.5公里,宽3.5米,厚18厘米,挡土墙600米;大营子乡八卦岭村乡村道路2.3公里,宽3.5米,厚18厘米,挡土墙400米;安匠乡大窝铺村乡村道路1.1公里,宽3.5米,厚18厘米。(具体详见承德县八家乡桲椤台村、桑园村等20xx年以工代赈乡村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工程的勘测设计,施工指导和质量监督。
2、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技术要求、图纸等技术资料。
3、有权对乙方违反施工技术要求的工程项目提出处理意见,确定返工、停工等事宜。
4、项目所在地乡镇、村负责协调好各种关系,处理好相关事宜,保证该项目顺利施工。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甲方设计图纸及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检查监督。施工中及时与水务部门沟通,保证行洪安全。
2、承担因招投标发生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等费用。
3、保证工程质量,按期交工验收。
4、承担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返工、停工、人身伤亡等一切经济损失。
四、工程款结付形式
工程全部完成,经甲方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乙方凭票据及相关材料结算工程款。
五、违约责任
1、因甲方技术指导有误,乙方不承担施工责任。
2、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限期改正,否则终止合同,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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