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的暂行规定》、区卫生局《关于加强作风建设严明工作纪律的通知》及《区卫生系统考勤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了《市人民医院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并成立了医院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劳动纪律管理及其他效能建设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制度和销假制度。
门诊工作人员、西区行政工作人员一律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内进行电子签到,并在行政楼一楼、三楼处设立“行政人员离岗告示牌”,以便于接受广大患者群众以及来访办事人员监督。职工请假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所有请假行为必须到人事科备案,返岗后及时到人事科销假。
二、加强日常督查。
为严肃劳动纪律,建立健全劳动纪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医院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每周不定期到病区进行劳动纪律督查,尤其是对门诊窗口岗位加大督查力度,要求职工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整改。
三、严明工作态度,强化工作作风。
严禁上班时间串岗、脱岗和做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事情,职工必须着装规范,挂牌上岗,文明用语,对待病人要态度热情,又问必答,杜绝“生、冷、硬、顶”行为。遵守医德医风,杜绝“索、拿、卡、要”等违纪违规现象发生,一经发现医院将严肃处理。
效能建设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尽管医院在劳动纪律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劳动纪律较以前有明显改善,工作作风有显著提高,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对自查中出现的问题,医院将予以进一步整改,并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平日效能建设督查力度与管理,以确保医院各项工作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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