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按照县里的要求,及时完成本乡的民居改造工程,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施工协议:
1、甲方把本乡相关民居改造工程发包给乙方按全包的方式(乙方自行负责改造工程的一切材料、人员及费用)负责组织。
2、工程造价:大概为三种类型计算
(1)玉房:约100m2/栋,(过大或过小可能累计面积),按照每栋3500元的标准计算,墙面贴青砖按70元/m2计算。
(2)楼房约120 m2(平面)/栋,需添加顶屋盖瓦处理的楼房,按6000元/栋计算,贴青砖的造价另按70元/m2计算。
(3)对盖瓦的两层以上的楼房,按3500元/栋的价格加上贴青砖的造价,贴青砖的造价按70元/m2计算。
3、付款方式:按照工程量计算:
1、乙方大概完成工程量50%,则甲方支付乙方约30%的工程款;
2、乙方完成80%的工程量,则甲方支付乙方约50%的工程款。
3、乙方完成所负责的全部工程,经甲、乙双方及县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剩余和工程款。
4、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负责由乙方完全自行负责。
5、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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