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分散进行实习,在实习单位会计人员具体指导下,以运用电子计算机处理会计实务为主,同时辅以手工操作。凡已联系到实习单位的学生,必须在年2月20日-22日三天内向班主任递交实习单位证明,证明中应写明单位名称、通信地点、实习指导教师、联系电话,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学生实习期间,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指导教师的工作安排和指导。特别注意安全生产制度,高度重视住宿、出行、乘车中的个人安全。
经多方努力确实联系不到实习单位的学生,必须于年2月20日-22日三天内向班主任递交请求安排模拟实习的书面申请,由系上统一安排进行模拟实习。
一、实习时间
20xx年1月20日(周二)至4月30日(周四),共101天
20xx年5月4日(周一)返校报到
二、实习报告
学生毕业实习结束,必须按统一格式提交"毕业实习报告"
毕业实习报告以写实为主,基本内容为:
1、实习单位名称及详细地址
2、实习指导教师姓名、职务、职称
3、实习起止时间(按不同实习岗位分段填写)
4、实习岗位与实习的具体内容
5、收获与体会
6、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撰写毕业实习报告的要求:
1、毕业实习报告的六项基本内容必须写全,不能遗漏,重点是写好四、五两项。
2、实事求是,如实反映实习情况
3、3500----5000字
4、本人亲笔撰写,于5月10日前交班主任转相关指导教师审稿。
5、经指导教师审阅定稿后,按统一规定格式打印一式一份交会计系。
三、实习鉴定和评语
校外实习结束的学生,请实习单位作出实习鉴定并加盖公章。
校内模拟实习结束的学生,由指导教师写出评语。
鉴定和评语,均是完成实习向学校报到注册的依据,报到注册后统一交班主任转会计系。
四、实习成绩
毕业实习成绩,由会计系制定统一的评审标准,按照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与不及格分别予以评定。凡成绩在及格及其以上的学生,获学分8分,成绩不及格的学生不能取得8学分。
五、特别说明的事项
有补考科目学生,要按学校统一安排,按时参加补考。有重修科目的学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程序,自行申请和参加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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