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双方就采购货品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一、单价及数量
二、交货时间与地点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1.交货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的,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合同,并按合同执行。
2.交货时应由乙方自备运输工具,将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三、质量要求及运输费用承担
保证货品质量,必须是指定品种和产地;包装完好,货品无腐烂变质现象,无缺斤少两现象。如有破损,请予更换。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付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签订三个工作日预付总金额的20%为定金;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品交至指定地点。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加倍返还定金。
2.乙方逾期交付货品,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3‰偿付违约金。
3.乙方不能交付货品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付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
4.甲方无故拒收产品,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依法向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它
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2份,乙方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乙方(盖章):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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