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保障新世纪广场地下停车场区域内的公共安全,快速处置各种突发事故,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的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广大业户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结合新世纪广场地下停车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京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京市建设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
1.3突发事故及其类别
1.3.1本预案所称突发事故,是指在地下停车场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事件。
1.3.2地下停车场突发事故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三大类。
(a)自然灾害主要指因地震、暴雨等非人力可抗拒的气象灾害。
(b)事故灾难是指车辆自燃、交通事故等。
(c)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指蓄意破坏公共设施,阻拦车辆正常出入等事件。
1.4突发事故级别
地下停车场区域内的突发事故,按照可能造成的危害和社会影响,分为一级突发事故、二级突发事故两个级别。
1.4.1一级突发事故
(a)因自然灾害,造成场内发生大面积严重内涝的事故。
(b)因蓄意破坏,造成停车场设施严重损坏或场内车辆爆炸、燃烧的事故。
(c)服务中心自身应急力量和资源不足,可能无力控制事态,需请求政府部门应急救援指挥部增援的。
1.4.2二级突发事故
(a)因自然灾害,造成场内发生局部内涝的事故。
(b)发现有车辆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并强行入库的事故。
(c)因场内车辆发烧擦碰,引起摩擦,造成出入口封堵等影响营运的事故。
(d)服务中心应急力量不足和资源不足,可能无力控制事态,需向发展商请求增援的。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南京新世纪广场地下停车场(负一层、负二层)区域内的突发事件。
1.6工作原则
地下停车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科学决策、反应迅速、有效应对的原则。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2.1.1成立广州莱佛士服务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新世纪广场物业服务中心地下停车
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小组(以下简称“服务中心指挥组”)
组长:潘正顺
副组长:丛宾、郝发琪、王浩、索玉强
成员:吴学海、马正凯、张照发、岳小宝、姚金宝、陈飞、魏强、秦道杰、顾德昌、杨勤、葛长生、潘正贵、陈健、林相、管玉虎。
2.1.2服务中心指挥组应急办公室(由服务中心各部门经理、主任组成)
组长:杨学武
成员:李玉芬、蒋启峰、陈佳欣、俞佩雯、张鹏、唐丰云、周丽萍、向全胜、江彬、刘维蕴
2.2职责分工
2.2.1服务中心指挥组主要职责
(a)组织、指挥地下停车场突发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b)负责组织有关单位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迅速开展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c)负责调用地下停车场应急救援所需的抢险人员、各类物质、设备等。
(d)了解掌握地下停车场突发事故发生原因和应急救援的实施情况,根据需要,向上级汇报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抢险救援情况。
(e)其他有关地下停车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事项。
2.1.2服务中心应急办公室主要职责
(a)在应急救援期间,负责负责传达服务中心正、副组长的指示,落实事故信息反馈上报和与各单位、部门间的联络工作。
(b)负责检查和报告应急救援抢险的开展情况。
(c)负责组织开展本预案的演练,并对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
(d)负责协助指挥组各项其他工作。
三、预警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3.1.1新世纪广场物业服务中心物业及设施管理部安管组(以下简称“安管组”)负责组织建立所辖地下停车场突发事故预测、预警体系,各领班及停车场管理员要加强可能造成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在此基础上完善信息分析和交流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2工程服务部协助车场维保商负责负一层、负二层停车场的日常维护、检测检查工作。并根据技术规范等要求,定期对消防设施、泵房进行检测,建立停车场信息管理系统和技术档案。
3.1.3负一层、负二层停车场要建立突发事件预测、预防数据库,为预测、预警提供决策依据。
(a)可能诱发各类突发事件的信息。
(b)主要危险物质和重大危险源的种类、特性、数量、分布及相关内容。
(c)潜在的重大安全事故、灾害类型及影响区域。
(d)应急救援力量的组成及其应急能力、分布,应急设施和物质的种类、数量、特性及分布。
(5)可能影响应急救援的不利因素。
3.1.4发现安全隐患服务中心应急办公室要迅速查明情况,及时排除,防患于未然。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
(a)地下停车场发生突发事故后,停车场管理负责人需及时上报服务中心指挥组应急办公室。紧急情况,可直接报应急指挥组。
(b)报告内容要真实、准确(时间、地点、发生原因、危害程度、已采取的措施),不得瞒报、虚报、漏报。
(c)对于无法排除的事故,根据事故性质,立即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警、求援。
报警应急电话
3.2.2先期处置
3.2.2.1地下停车场发生二级突发事故,指挥组需立即展开应急抢险工作,并将情况上报服务中心应急办公室。
3.2.2.2地下停车场发生一级突发事故,指挥组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先期处置。
(a)及时进行封堵,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b)紧急调配停车场内应急资源开展应急抢险。
(c)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d)及时向服务中心应急办公室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请求支援。
(e)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3.2.3应急响应
3.2.3.1服务中心应急办公室接到地下停车场发生二级突发事故的报告后,立即派人到现场,指挥应急处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报应急办公室组长。
3.2.3.2地下停车场发生一级突发事故和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的二级事故,由服务中心指挥组长启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各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a)服务中心应急办公室配合、协调和调动各部门的人员、物质、设备保障应急需要。
(b)各部门积极协助指挥组开展应急处置,并保护事故现场,维持现场秩序,妥善保管有关物证。
(c)及时向服务中心总经理汇报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d)及时向服务中心应急办公室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请求支援。
3.2.4应急联动
服务中心指挥组根据处置的实际需要,调动服务中心全体力量,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3.2.5应急结束
服务中心指挥组确认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因素消除后,向应急办公室提出结束应急的报告。
3.3后期处置
3.3.1善后工作
突发事故的现场抢险救援结束后,有服务中心应急办公室责成相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救治、慰问及善后处置工作,并组织专业人士对突发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及时清理现场,迅速抢修受损设施。
3.3.2调查和评估
地下停车场应急状态终止后,服务中心指挥组向应急办公室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a)发生事故设施的基本情况。
(b)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c)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d)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
(e)采取的主要应急措施及其有效性。
(f)事故结论
(g)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
(h)分析经验教训,提出防范、改进措施和修改预案的建议。
3.3.3恢复重建
服务中心应急办公室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和意见,按有关规定进行报批待报批通过后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四、应急保障
4.1应急队伍保障
(a)应急办公室要组建地下停车场区域内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并负责日常督促、检查等工作和突发事故的先期处置、应急救援工作。
(b)安管组早班、中、夜班全体管理员及工程部全体人员要配合地下停车场的应急抢险任务。
(c)安管组由各班领班担任抢险组长,工程服务部由工程主任担任抢险组长,抢险队伍不少于20人。
4.2经费保障
服务中心应急办公室统筹安排资金计划,保证应急抢险时使用。
4.3物质保障
服务中心应急办公室要加强特种应急抢险设备、物质的采购和储备,满足抢险需要;各部门要储备常规的抢险机械、设备和物质,应急抢险时服从调配;暂未采购的特种应急抢险设备和物质,由各部门负责落实联系,保障应急抢险所需。
4.4通信保障
服务中心指挥组成员和各部门员工的通讯工具需24小时开通,保证信息及时畅通;抢险期间对讲机统一使用7频,确保相互间的沟通与人员调动。
4.5气象服务保障
服务中心应急办公室要通过定制气象预报等方法,定期向指挥组各成员提供短、中、长期天气预报和气象分析资料(梅雨季节尤为重要),负责应急救援期间的气候监测和预报,为应急处置提供气象支持和服务。
五、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服务中心应急办公室要结合实际情况,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地下停车场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5.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服务中心应急办公室负责本预案的管理与更新,并视情况作出相应修改。
5.3宣传和培训
物业及设施管理部(客服组、安管组)负责组织开展地下停车场突发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的基本常识德等学习培训,提高应急抢险水平。
5.4责任与奖惩
5.4.1地下停车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5.4.2对在日常管理中及时发现设施险情并报告,有效避免恶性事故发生的人员,以及在事故应急抢险中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5.4.3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故、重要情况或者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本预案由广州莱佛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新世纪广场物业服务中心地下停车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应急办公室制定并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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