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信用建设的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我乡信用体系建设,现制定xx年度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要求,加快推进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坚持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坚持依法依规、保护权益,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和使用,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在全乡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二、健全信用行为机制
(一)规范信用红黑名单制度。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不断完善诚信典型“信用红榜”制度和严重失信主体“信用黑榜”制度,依法依规规范红黑名单的产生和发布行为。在全乡域内积极选树和宣传诚信典型,纳入“信用红榜”,进行广泛宣传。对于严重失信的个体和单位,纳入“信用黑榜”,及时批评教育,作出处理。
(二)建立信用信息报送制度。制定按时向县信用办报送信息的制度,包括明确报送信息范围、报送信息方法、报送信息责任人、报送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和信息质量、部门内部的信息报送协调机制。
(三)建立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制定定期在县网站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的制度,明确公示信息的`范围、来源、依据、时限及公示责任人。
三、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
充分利用全民文化阵地,定期组织全体机关干部、村居两委和乡直单位认真学习诚信法律法规政策,同时认真学习中央及省、市、县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相关文件建设,普及信用意识,开展诚信文化教育,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纪律意识和恪守诚信意识。
通过开展信用建设宣传月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弘扬优秀诚信文化和诚信典型,培养干部群众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乡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实施方案与计划。
(二)加强监管督查。定期对各有关部门工作运行、机制建设工作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要明确工作目标,结合自身实际及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强化行政问责。把信用体系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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