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合同签订地: 大连市xx区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
一、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系指本合同,包括所有的附件、补充合同和构成本合同的其它文件。
1.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包括按照合同做出的调整。
1.3“会务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向甲方提供会务策划、组织、执行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会务接待、印制会务文件、场地布臵、参会人员接送用车、餐饮、住宿等相关工作。
1.4 “工作日”系指除政府有关部门对外公布的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之外的任何一日。
二、服务内容
2.1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 年 月 日于大连 项目启动会提供会务服务,包括:
2.1.1 会议场地提供、布臵等工作;
2.1.2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音响、演出、饮用水、宣传品等用品的提供;
2.1.3 其他应由乙方负责提供的服务;
2.2 具体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详见附件一《路演流程》及《价格清单》。
三、合同价款
3.1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价款详见附件《价格清单》,分项价格应根据具体服务项目列明。合同价款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元(大写 )(以下简称“预算上限”)。
3.2 合同价款已经包括下列费用、支出,乙方不得额外要求甲方承担任何其他费用:
3.2.1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提供会务服务所需的服务费、制作费等费用;
3.2.2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提供会务服务垫付或代付的一切费用,提供甲方会务所需的用品、设备及人员的费用、税金等;
3.2.3除非另有约定,分项价格均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该项服务不可或缺的所有附带工作,不论合同中是否提及,也不论其在签订合同时是否可以预料到;
3.2.4乙方根据现行税法应支付的税款;
3.2.5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提供会务服务所需的一切其他费用以及其他根据本合同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3.3 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价款根据实际发生的服务项目据实结算,如甲方实际开支没有达到预算上限数额,则按甲方确认的实际发生数额支付相关费用;如实际发生数额超过预算上限,双方根据本合同第3.4条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3.4 本合同签订后,若甲方确认需要调整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服务或者增加服务项目,按附件《价格清单》对应服务项目价格进行结算。
附件《价格清单》未列明的服务项目及其价格,应在实际支出前经甲方书面确认,否则由此导致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服务调整或增加导致合同价款可能超过预算上限的,乙方应当在调整或增加时立即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四、付款方式
4.1 本合同项下会议结束,甲方确认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已全部履行完毕,且符合甲方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实际发生的费用清单等相关材料,经甲方确认后,根据本合同第3.3条之规定,按实际发生数额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4.2 上述款项在甲方收到乙方合格等额发票以及甲方认可的会务活动费用清单后 7 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
4.3 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权利义务
5.1.1本次会议的时间、地点及其它会务日程安排等相应事宜由甲方确定。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并要求乙方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部分进行纠正。
5.1.2 本合同项下会议涉及甲方的所有标识、商标、公司名称、宣传文字等内容须经甲方最终确认才可正式发布。
5.1.3 若甲方需要对会议日程、会务服务方案进行调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告知乙方。
5.1.4 乙方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全部合同义务后,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款项。
5.2 乙方权利与义务
5.2.1 乙方应事先向甲方提供会务及服务费用价格清单经甲方确认,并按照甲方确认的会务安排,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开展和完成相应会务服务工作。服务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具体内容如本合同附件所示。
5.2.2 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合法、诚信地完成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如因客观实际情况,须对服务内容进行调整的,应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在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
5.2.3 因甲方原因需对服务内容进行调整的,乙方应配合甲方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5.2.4 乙方为 产品展演提供或乙方设计、制作的标识、创意、文宣等内容,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
乙方保证其自行设计、制作的或其所提供的他人设计、制作的标示、创意、文宣等内容均不会侵犯本合同以外其他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权、财产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如由于乙方违反本条保证导致第三方提出侵权、索赔、指控或相关主张,乙方应当及时、妥善处理,积极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因
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调查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合理开支);由此产生侵权责任的,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需向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2.5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一切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上述知识产权以及其他甲方资料用于本协议以外的用途。
5.2.6 会务服务内容超出本合同或本合同附件约定事项的,乙方应在实际费用支出前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否则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2.7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分包或转包于其他任何第三方。
六、保密
6.1甲方根据本合同向乙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商业、营销、技术、图纸等信息或文件以及甲方参会人员的各种信息等统称为保密信息。
6.2乙方应保证乙方及其雇员对于本合同以及在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所获知的甲方的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人泄漏和公开,也不得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目的。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乙方应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6.3本条所述保密义务对乙方持续有效,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七、不可抗力
7.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中国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以使合同的另一方的损失减至最低程度。
7.2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件发生后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7个工作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7.3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 双方可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八、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任意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并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九、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履行所产生的争议,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0.1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修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予以确认,并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10.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10.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附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章) (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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