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销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承建衢州市公安局衢江侦查技术大楼工程项目中需用砂石料与乙方共同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购销合同以便双方共同依约履行。
1、 甲方承建该工程项目中所需的砂石料均由乙方处采购。
2、 质量:乙方必须保证改项目砂石料达到甲方工程质量要求。
3、 进度:乙方根据甲方工地场地确保连续施工要求,但甲方必须提前两天通知乙方所需用量。
4、 价格:粗砂每方单价1-4每方单价方单价55元,人工混合料每方单价28元,混合料每方单价24元,废料每方单价18元。
5、 结算方式:乙方每月向甲方结算一次,结算后每月付清,不得拖欠,如甲方未按合同及时付款,乙方有权向甲方停止供料。
6、 其他各项:随着衢州市建设规模不断的扩大,建筑材料价格变化莫测,施工中,如出现以上材料上涨幅度较大时,乙方如难以承受的情况下,需经甲乙双方协商,补充协议,按协商后的价格进行结算。
购方:
7、 违约责任:上述各款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如有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违约金壹万元整,并承担法律责任。认为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场地问题,另行协商。
8、 本合同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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