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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化管理个人工作总结

2023-10-08 来源:步旅网

  一、执法部门采取“4+1”的工作模式。“4+1”即每周有四天在办事处做好执法工作,一天回本单位做好上下衔接工作。

  二、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做到提前请假、事后销假,请假前由请假人员先行指定人员接替其请假期间工作岗位并告知街道长效办,常驻街道的职能部门人员参加街道正常点名,记录考勤。

  三、所有网格内人员请假,全部由街道网格化主管领导批准。

  四、街道采取周评比、月通报、季考核、年终评的方式,对25个执法部门下派人员参加工作例会情况、综合执法情况及驻街道情况进行考核,并向区长效办上报考核结果。

  网格化管理日巡查、日走访制度:

  一、三级网格长要每日对责任网格内的家属楼院、公共单位、市场、学校、工地等区域进行全面走访、巡查,全面掌握网格内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各类活动;

  二、三级网格长要每日对责任网格内人员密集场所、特种作业场所等重点区域进行重点巡查;

  三、三级网格长要紧密围绕街道中心工作,结合村社区工作实际,有侧重性的对网格进行走访、巡查;

  四、三级网格长要每日对网格内党员群众和志愿者进行对接,及时了解网格内活跃人员和重点监控人员情况;

  五、三级网格长在每日的走访、巡查中发现问题,要做到充分了解,认真记录、填写民情日志,保留文字和照片资料,同时,要建立问题台帐和销号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登记,对已经解决的问题及时销号,始终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心中有数。

  区下派职能部门人员工作制度;

  一、区职能部门下派人员必须按照《区直单位下派人员工作制度》的要求,切实履行辖区内自身业务管理工作,做好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基础保障四大类二十项业务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区职能部门下派人员必须定期与街道相关业务科室及村社区二三级网格长沟通联系,指导其开展日常工作。

  三、区职能部门下派人员必须积极协调解决分包网格内发现的问题,对属自身业务和职权范围的,及时处理解决,并自觉接受网格责任人的监督,及时反馈结果。

  四、区职能部门下派人员对自己职权之内无法解决的问题,要第一时间上报本单位及相关部门,并实时跟踪问题解决情况。在问题得到解决后,要及时反馈结果。

  五、区职能部门下派人员发现的问题要第一时间通报三级网格长或上报本单位及相关部门,并实时跟踪问题解决情况。

  六、区职能部门下派人员必须根据工作需要,协调区直部门或市级执法部门对街道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给予支持。

  七、区职能部门下派人员必须联席参加周例会。

  八、区职能部门下派人员每周至少巡查一次责任社区,并参加责任村社区组织的集中联合执法行动。

  网格化管理周例会制度:

  一、街道一级网格长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周例会,推动辖区网格化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各级网格长和区职能部门下派人员必须联席参加周例会。

  四、周例会中,二级网格长要对责任区内各方面社情信息进行通报,并研究解决本周内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对需要职能部门解决或者需要联合执法的`问题由一级网格长对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交办。

  五、周例会中,区职能部门下派人员要对本周内巡查及联合执法中发现问题的解决情况和未得到彻底解决的问题向一级网格长进行汇报,并对未能彻底解决的问题给予办理时限,根据实际情况,在下周继续做好协调、执法等工作。

  六、周例会中,要对上周例会中提出的困难、问题解决情况进行二次通报,对未得到彻底解决的问题要由一级网格长亲自督办,并在下一周通报解决情况,直至问题的彻底解决。

  七、周例会中,一级网格长将对本周内三级网格长、区职能部门下派人员履职情况进行通报,并对下一周网格化管理工作重点进行部署。

  网格化管理职能部门集中联合执法制度:

  一、联合执法的区直单位:食品药品监督局、工商管理局、卫生局、地税局、国税局、执法局、质检局、安监局等25个执法执纪部门。可根据辖区实际存在的问题,由涉及的部分区直单位实施专项联合执法。

  二、区职能部门下派人员每周至少巡查一次责任区,与网格责任人一起深入楼院、门店、市场、楼宇、工地等,了解掌握网格内的各种情况。

  三、联合执法行动根据周例会的决定开展工作,主要对村社区能力范围内解决不了的各类重大疑难问题。

  四、二级网格长具体承担联合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区职能部门应积极参加各二级网格长组织的集中联合执法行动。

  五、区直单位应依据法律法规履行各自职责,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实施联合执法互动机制和信息互通机制,发现违法行为超出本单位的查处职能范围时,应立即与相关区直单位取得联系,相关区直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并依法进行处理。

  七、区直单位应服从安排,主动配合责任村社区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并在人力、物力以及宣传、车辆、救护等其他方面提供保障和支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各种理由推诿和回避。

  八、联合执法成员单位要指派具有行政执法资格、业务熟练的人员参加联合执法。

  网格化管理社区网格问题“双报告”制度

  一、三级网格长发现问题超出职责范围后,既要上报郑州市社会公共管理信息平台,还要向二级网格长汇报,并告知区职能部门下派人员,确保各种问题对口职能部门职责人员有效快速解决。

  二、三级网格长发现问题超出职责范围上报后,要根据问题类别及时与二级网格长或区职能部门下派人员沟通、协调,共同研究问题解决办法,确保问题在基层及时解决。

  三、区职能部门下派人员发现问题后,要第一时间通报三级网格长,共同研究问题解决办法,职责范围内无法解决的,及时向本单位上报,最大限度地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三级网格长要及时跟进督促上报问题解决进度。

  四、区直职能部门对口问题解决后,要及时向三级网格长反馈,将上报问题办结。

  三级网格长考勤考核制度

  一、三级网格长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做到提前请假、事后销假。

  二、三级网格长请假的,二级网格长要明确其他人员履行请假人的职责,确保网格工作无缝对接。

  三、对三级网格长每月进行考核一次,考核主要依据为:日巡查、日走访情况、民情日志记录情况、走访台账社情的上报信息量、上报问题的处理情况、与长效办和下派职能部门的配合沟通情况、网格化管理应知应会知识掌握情况。

  网格化管理运行机制:

  一、走访巡查工作机制

  三级网格的网格人坚持每周至少两次对管理辖区进行走访、巡查,及时排查辖区内各类问题,收集民生信息。对于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超出职权范围的,要及时上报街道网格化管理平台。

  二、建立工作例会机制

  各级网格要结合工作实际,由第一责任人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分析、研判网格内在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根源,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建立学习培训机制

  各网格要就业务知识、服务技能、工作方式等内容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和培训,确保各网格顺利运行;同时,街道网格化管理平台要组织工作人员采用座谈交流等方式,迅速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信息平台运行机制

  按照“统一受理、分类处置、逐级上报、跟踪督查、结果反馈”的原则,信息平台接收到的问题,属于职责权限内的,要及时进行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向下一级平台反馈;超出职责权限的,上报到上一级平台,由其统一分解交办、跟踪督办。对于上报到上一级平台的事项,本级平台要定期询问办理情况,督促上一级平台解决问题。

  五、督查考核机制

  一督查考核原则:各网格人在工作中应全面摸排本辖区内人、地、物、情、事、组织等情况,详细掌握各种事件,并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而未被排查、掌握的,将按照问题的影响程度追究责任;对已发现但超出职责权限且已上报的,将免除责任追究,但在对问题进行处理、执法和管理时,责任人需全程参与,否则按未发现问题论处。

  二督查考核手段:按照定格、定人、定岗、定责的“四定”原则,将计划生育、民生事务、信访稳定、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环境整治、创建等列入百分制考核内容,实行“3+1+X”模式对网格长、网格人进行周密严谨的考核。“3”即街道网格化管理平台每月对三级网格人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和督查,以《督查通报》的方式公布结果,并将结果作为网格人考核依据之一;

  根据新闻媒体、网络舆情等监督载体通报的内容及其影响程度,通报频次等,作为网格人考核依据之二;组织居民群众、公共单位代表等服务对象对网格人的服务内容、服务态度、服务满意度等进行评议、打分,其结果作为网格人考核依据之三。“1”即每月对所有网格人按照一二三级网格的不同层次实行百分制排名,对网格人进行全面、综合考核,得出一个准确的考核结果。“X”即利用考核结果开展末位淘汰制,运用结果对责任人进行多种方式的奖励或处罚。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稳定等五项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内累计有两项或两次以上一票否决的,按绩效考核进行处理;每月对三级网格进行排名,连续2次被评为最后一名的网格长,取消2个月的工作补贴,一年内6次以上含6次排名落后的按3%比例三级网格长,取消全年的工作补贴及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对全年未被通报的网格人,在提拔、评优等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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