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全称) 00 承包人:(全称) 00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本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室内外装饰工程、给排水、外电引入、电照安装、强弱电布线、消防自动告警、消防水喷淋、门禁、防盗监控、空调安装等,具体以单项委托内容为准。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单项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给排水、外电引入、电照安装、强弱电布线、消防自动告警、消防水喷淋、门禁、防盗监控、空调安装等(不含空调设备采购、室内外标识和活动家具展示物)。具体单项工程由发包人分配给承包人,且单项改造、修缮、维修费用预算在50万元以内。具体单项工程由发包人分配给承包人。
三、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单项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40日历天。其余单项工期以发包
人代表/监理工程师具体委托的时间为准。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以具体工程实际委托为准。如遇发包人调整投资计划,以新的投资计划为准。
本工程实行包工包料、包设计、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工程名称:零星装饰工程安装施工项目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2.2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合同生效
发包人承包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环保条款
乙方为公司提供的产品、服务及在公司范围内进行的生产、服务活动须符合公司在环保及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规定,避免对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造成影响。
甲方:乙方: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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