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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安全承诺书汇总

2022-06-29 来源:步旅网

  xx学校:

  为贯彻执行省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冀政〔20xx)69号〕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国市教育局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实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的实施方案》,我作为学校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岗位的学校安全工作,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并郑重承诺: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的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知识,具体抓好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

  2、积极协助校长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对校园内的安全工作负分管责任。

  3、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每月一次),分析和研究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4、组织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各处室贯彻落实。

  5、做好学校安全防范设施的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最佳状态。

  6、积极配合校长对本校发生的意外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协助校长处理善后事宜。

  7、积极抓好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职责,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自愿接受以下处罚:

  1、本人职责范围内发生事故,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2、同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3、构成犯罪的,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4、如发生不依法报告或者防碍、拒绝事故调查处理等严重行为接受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长期有效;若岗位发生变更,按新岗承诺执行。

  承诺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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