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河道保洁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改善我镇河道“脏、乱、差”的现状,恢复河道功能,确保人民群众有一个良好的生态水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通过河道保洁长效管理,进行经常性打捞保洁,确保我镇河流水面洁净,达到河面无杂草、无漂浮废弃物,河中无障碍物,河岸无垃圾,实现“水清、河畅、堤固、岸绿、景美”的'目标。管理要求为:
(1)保持河道通畅,河中无障碍物;
(2)河面无影响生态的水浮莲、杂草;
(3)水面无垃圾、无漂浮废弃物;
(4)河道管理范围内无堆放垃圾,干净整洁;
(5)水环境保持良好,水清无异味;
(6)不能有污水及洗鱼塘泥水直排入河道。
二、责任划分
按照“属地管理、长效机制、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镇范围内的所有河道全部纳入保洁范围。全镇所有河道按行政区域由所属村管理,一条河道分属两个或以上的村,由所属村共同协商管理。镇水利部门做好河道的划分,确定管理责任范围。
实施河长问责制,各级河长是河道保洁管理的责任人,负责督办河道保洁管理工作,是河道保洁管理考核的第一责任人和主要问责责任人。
三、保洁、安全管理
要求河道责任单位建立河道管理保洁队伍,确定专职管理人员,按各村实际情况,每个村要有1~2名专职保洁员,实行对河道日常清理与保洁。所清理的垃圾、杂物要运离河道、堤防管理范围,不能造成二次污染。河道责任单位负责保洁员的安全管理、监督责任。
四、保洁费用及补助奖励办法
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清理与保洁费用由河道所属村委会负责,镇政府按实际开支(每人每月工资最高不得超过20xx元标准)最高给予50%的补助。
补助办法:镇政府对各村河道保洁与管理给予奖励补助,考核成绩:优秀(91~100分)补助50%;
良好(81~90分)补助40%;
较好(71~80分)补助30%;
差(70分以下)不补。
考核:
(1)结合日常区、镇级河长巡河检查意见,每季度考核一次,由镇河长办公室、财政所、镇卫计局、建环局、农业办、农综组成联合考核组,对各条河流进行考核评分;
(2)连续两次评分为70分以下的村,由镇纪委约谈村级河长或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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