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切实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农村基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牢记为民服务宗旨,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利益,推动我镇农村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树立廉政勤政良好形象。特承诺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自觉遵守党纪政纪、政策法规,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
三、不采取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妨碍村民依法进行选举工作。
四、不违反规定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者擅自使用集体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损害集体利益。
五、不违反规定发包集体土地,调整回收农民承包土地,强迫或者阻碍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非法转让、出租集体土地,或者违反规定强制调整农民宅基地。
六、不在政府拨付或接受社会捐赠的各类救灾救助、补贴补助资金、物资以及征地补偿费使用分配发放等方面违规操作,挪用、侵占或者弄虚作假,优亲厚友。
七、不在集体资金使用、集体经济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及承包宅基地使用安排以及耕地等集体资源承包租赁、流转等经营活动中暗箱操作,为本人或他人谋取私利。
八、在计划生育落户、殡葬等各项管理服务中或者受委托从事公务活动时,吃拿卡要,故意刁难群众,或者收受、索取财物。
九、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者纵容、支持他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十、不用公款大吃大喝或用公款互相宴请,不用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
十一、不参与迷信、赌博、涉毒和色情等活动。
承诺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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