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压实工作责任,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并召开局务会议研究落实。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及时召集相关乡镇和行政村进行动员部署,将任务一一分解细化、明确责任,确保能够按时完成。
(二)加强指导服务。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如期验收,工程建设中,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召开调度会,业务骨干深入现场,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督促指导和协调解决。工程竣工后,及时进行建设项目现场验收。
二、取得的成效
我局对紫红村、闫家庄村、丁家湾村、东沟泉村、北石渠村、闫寨村、杭村、上庄村8个村进行了生活污水治理,总投资380余万元,建设8座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实施后,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340吨/日。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改善了我县的村容村貌,沟、渠、河、塘内生活污水乱排乱倒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减轻了农村生活污水对沁河水质的影响。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近三年来我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上级部门的要求,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建设美丽乡村、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迫切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是历史欠账较多。我县多数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部分农村雨污合流,部分农村无污水收集管网,大部分农村仍然使用旱厕。导致平常的时候生活污水收集不起来,雨季的时候污水处理站处理不过来。
二是资金缺口较大。我县地域广阔,村庄分散。全县254个行政村,全部建设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所需费用巨大,县级财政难以负担。
三是机制不够健全。建设完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归属主体、运维主体、监管主体不明确。20xx年以来建设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仍由我局负责运维,设施如何建设、运行是否正常、排放是否达标,全是我局负责,我局即是“教练员”、也是“裁判员”、还是“运动员”。
四是农村地区的环保意识薄弱。部分农村对生活污水治理、对环境保护的支持度和认可度还不高,还存在破坏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的情况,村民的环保意识有待提高。
四、意见和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大上级资金安排和投入,积极整合乡村振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脱贫攻坚等涉农资金项目,对我县沁河沿线、乡镇所在地、文旅景点等重点农村实行生活污水专项治理。
二是积极探讨农村生活污水运维模式,通过出台政策,学习先进经验等各种方法,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建、运、管一条龙服务等模式参与农村环境整治。
三是进一步加强宣传,通过公益广告牌、项目宣传栏、公示牌、宣传标语、农村环保手册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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