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2000字以上3篇
读后感20xx字以上1
昨天,我读了曹禺的名作《雷雨》。这是我第一次完整地读一个剧本。记得我原来看过《白毛女》的片断,那时我只是觉得剧本很难理解,看不懂。现在我才知道只要用心去读,剧本这种题材也是很吸引人的。
曹禺曾说:“我从小失去了自己的母亲,心灵上是十分孤单而寂寞的”。这句话让我知道他的一生并不是顺利的,平坦的。这也让我更加深信正是这些痛苦的经历,才使他产生了伟大的作品,诉说的渴望出自生活中所承受的苦难。
《雷雨》描写了一个大家庭的崩溃。周朴园是这个封建大家庭的统治者,也是一个资本家。其妻蘩漪感到被压抑的苦闷,与继子周萍发生了暧昧关系。受过一定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影响然而缺乏反抗勇气的周萍怯懦、自私,想摆脱与继母的这种不伦关系,又爱上了充满青春活力的婢女四凤,而蘩漪的儿子周冲也爱上了四凤。出于嫉妒,蘩漪通知四凤的母亲侍萍来领走四凤。侍萍正是30年前被周朴园引诱为他生了两个儿子,而后又被遗弃的侍女。她是周萍的生身母亲,而被她带走的第二个儿子鲁大海又正在周朴园的矿上做工,作为罢工工人的代表,他和周朴园面对面地展开斗争……这些矛盾酝酿、激化,终于在一个“天气更阴沉、更郁热,低沉潮湿的空气,使人异常烦躁”的下午趋向高潮,周萍和四凤终于知道他们原是同母兄妹,一场悲剧发生了:四凤触电而死,蘩漪的儿子周冲为救四凤不幸送命,周萍开枪自杀,善良的鲁妈痴呆了,绝望的蘩漪疯狂了,倔强的鲁大海出走了。罪恶的家庭崩溃了。
我曾经也大概地看过人艺的话剧《雷雨》。从那时到现在,我一直都惊叹于曹禺大师对戏剧的掌握。他巧妙地将一个大家庭几十年的恩怨情愁浓缩到一天来表现,浓缩到四幕,两个场景来表现。集中的地点和时间所表现的东西却并不单薄,有畸形的爱,突破束缚的勇气,人情的淡漠,世事的坚信和宿命的痛苦。围绕着八个人物,我看到的是整个社会。同时,我也生动地看到戏剧这种文学题材的特点。这部剧作为一个经典,的确是值得每一个文学爱好者阅读的。
曹禺曾说:“《雷雨》的主题不是以道德败坏和乱伦为主题的,也不是写因果报应,《雷雨》写的是一种情绪,是情绪的发酵,情绪的汹涌推动着我诽谤中国的家庭和社会……《雷雨》所显示的是我所觉得的宇宙间的残忍,相信种种宇宙斗争的背后有一个主宰。”我很能理解,作者在创作时候并没有一种明确的主题,而是处于本能地一种倾诉,跟着自己的感觉去表现一个世界。
无疑的,我看到了一个罪恶的社会,一个危机四伏的黑暗的社会。但是这也更多的是对世界的一种感觉,不仅仅存在于某个历史某个时期,这也正是我在这个时代去读的时候,还心存理解而不是同情的原因。他表现的那个家庭,那个社会给我一种无路可逃的感觉。周萍、四凤、周冲,还有蘩漪似乎一直都处于一种想要逃离这一切的状态里,他们想要离开,想要摆脱,想要征服。但是他们的痛苦却始终没有出路,反反复复地挣扎,甚至死成为了唯一的解脱。是的,那个社会,那样的生活没有给他们自由,所有的希望像渺茫的迷雾般不能真实地抵达。探索真理的路上他们已经不能忍受,我想这也正是一种无奈的美。曹禺在1977年为自己作品集写后记的时候说:“今天看来,必然有很多缺点和谬误”,然后他谈到没有写一个无产阶级人物,没有指出革命的方向都是缺憾。我却不敢苟同,必定有些痛苦会跨越时代,跨越阶级。
从周鲁两家的冲突上,表现了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之间的冲突。侍萍和四风是旧中国两代劳动妇女的典型。但是同样她们有很强的局限性,以至于很多时候是她们的软弱造成了自己悲惨的命运。这也是一个时代赋予妇女的不幸,世界没有告诉她们:她们是可以反抗的。侍萍忍辱负重,遭遇那么多不幸,却只认为那是自己造的孽,甘心在心里承受所有痛苦。我想,或许她应该让自己心理负担的少一点,而不必把社会造成的悲剧由自己独自承担。
我想,这里面还是有一定的宿命论思想,很多东西归于命运。我觉得这没有什么不好,也没有影响作品的深刻性。我当然不会认为世界上存在什么天命的因果报应。但是社会和家庭给予一群人的悲哀,却正是这样才被展现地淋漓尽致。他们的确可以在黑夜里去寻找一个真正的光明,但是那对于他们已经太难了。
周朴园是一位既有资产阶级自由平等思想,又有封建专制思想的新兴资本家形象。他的性格特征,主要是通过他与侍萍、蘩漪两位女性形象以及他与鲁大海等人物的关系表现出来的。周朴园在年轻的时候也是受新思想影响的年轻人,也曾有过想挣脱封建家庭的束缚,要追求自由恋爱和婚姻的理想,因此,他对侍萍的爱是有过真情实感的,但他性格中也有懦弱的一面,不能与自己出身的阶级彻底决裂,最终又回到封建的阵营之中,背叛了侍萍,也背叛了自己的理想。
蘩漪是一个很有特色的人物。在一个受伤甚至近乎于变态的女人身上,我隐约看到了她同年青人一样纯真的爱。蘩漪与周朴园一样,也是一位新旧结合的人物。她既渴望自由的爱情,又无力摆脱家庭的牢笼,甘愿受周朴园的凌辱。蘩漪阴差阳错地爱上了丈夫前妻生的大少爷,在无人可爱中寻找自己唯一的爱人;这是错误的爱,痛苦的爱,却也是深刻的爱。她是一个被爱折磨却没有出路的人。如果对于一个人来说,爱都成了奢侈的事情,那么她的幸福也就遭到了置疑。或许这也是她对丈夫、对自己不尊重的一种变态了的报复。
在那个黑暗的社会里,人们的性格已经被扭曲。让我想起一句话:爱和怜悯都是罪。
读后感20xx字以上2
第一次翻开《简·爱》是在中学时代,那时候学校没有图书馆,想看点什么书,就只能找同学借,要么自己买,也就是那个时间买了不少书,大学后每次想看点什么就去图书馆,因为有时间限定,每次只能草草看过。自己买的就不一样了,可以有时间精读细读。《简?爱》是我最早买的一本书,也是读的时间最长最用心的一本。从那里我看到了很多,关于男女平等,关于爱情。
而在这部小说中主要表现是男女在爱情上的平等地位。女主人公简·爱是一个孤儿身世平凡无奇,而男主人公刚开始是个贵族,也就是我们现在常说的高富帅,就身份而言两人完全不是同一层级的,就像灰姑娘与王子,当王子与公主相爱,我们永远只会羡慕灰姑娘的幸运,看一个最下层的普通姑娘,被英俊、智慧、多金的王子看上是一件多么值得庆幸的事啊!就像中了巨额彩票一样,灰姑娘睡梦中也是笑着的吧。也有人会鄙夷王子的眼光,明明有那么多和他身份、地位、容貌相匹配的女孩儿,为什么他却挑中了平凡的灰姑娘。那又有谁会说,其实王子才是那个应该感激上天赐予他幸福的人,幸好他遇到的是善良淳朴的灰姑娘,要是令他倾心的是灰姑娘的那两个外表美丽高贵却内心歹毒的姐姐,那么他就要向上天祈祷,他们的那些隐于表皮下的罪恶手段不会用到他的身上。
简·爱和罗切斯特起初的相爱,就像世人所理解的灰姑娘似的完全不登对的恋爱模式。而简又岂是一般的灰姑娘,就如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所说的,简的外貌是矮小丑陋的,但她却能和别人塑造的任何一个漂亮的女郎相媲美。真的是这样,她虽然只是一个出生贫苦的孤儿和一个家庭女教师,但她却有着自己内心高尚的道德与追求。就如她对爱情的态度,要求男女平等,坚决扞卫自己独立的人格和尊严。当她明白了对罗切斯特的感情是爱时,她大胆地爱上了他,并没有顾及什么身份与地位的差异,只是凭着内心的感觉走,爱了就爱了。但她的理智并没有被爱情冲昏头脑,当两人之间出现了不可逾越的阻隔时,她还是毅然地抽身,这就体现在当两人已经踏上了婚姻的殿堂时,得知罗切斯特已有妻子后,她断然的离开了。并且对罗切斯特说出了,这样一段经典且耐人寻味的话“我的灵魂和你一样,我的心也和你完全一样!如果上帝赐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会让您难以离开我,就象此刻我难以离开你一样。我现在跟你说话,不是通过习俗,惯例,甚至不是通过凡人的肉体--而是我的灵魂同您的灵魂在对话,仿佛我们都经过了坟墓,站在上帝的跟前,彼此平等--是的,如此平等!”当简得知罗切斯特双目失明变残,失去妻子之时,她却回来,找到了他并主动向他表白了自己的爱情。因为这时的他们不仅在灵魂上平等了,身份地位上也相差无几。虽然,这不是简所期待的,但他们最后的在一起,既融合了世俗的眼光,也符合了他们内心的要求。
人们常说爱情是人类永恒的话题,缺失爱情的人生是永远也无法完美的,当然这无关乎爱情的圆满不圆满。不同的人关于爱情有着他们各自的看法,而我对于爱情的见解,基本来源于夏洛蒂的这部《简·爱》。大部分人都未经历过所谓的刻骨铭心似的爱情,就我看来,很多恋人都仅仅停留在对对方的喜欢或是好感,一时的心动,互诉衷肠,然后顺理成章地在一起,但这不是真的爱情,因为这种种感觉绝大多数不会维持恒久。各自的方方面面,会在时间的刷洗下逐步显露在对方面前,这些有优点,当然也有缺陷。人是追求美的生物,对美的事物,我们会欣赏,有能力时也会尽可能占有,而对于不足,往往是敬而远之。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地包容你的缺点,只有这样的人,对你有所求,想要从你这得到些什么;还有就是无私爱你的人,这就是那些真心爱你的人,有父母或许还有真心爱你的人。
罗切斯特对简的爱开始有点自私,因为有些事对简没有坦白,比如他把自己已婚并拥有一个精神不正常的妻子的事掩盖了,如果不是他妻子的弟弟公布了这件事,简可能会被蒙蔽很久,然后就这样成了他的妻子。真正相爱的两人,会在对方面前勇敢地坦白对方理所应当知道的一切,然后是会在包容对方缺陷同时,弥补自身的不足。两人相处,本就需要一个不断磨合的过程,有些情侣总会为了些小问题争吵不休,然后分分合合,虽然说没有问题的感情是不存在,但矛盾发生后,总是把分手长提嘴边的,这本身就是对这份感情的不负责,这绝对不是我们理想中的爱情。真爱,一个人一生能遇到几回,茫茫人海,谁才是你的另一半呢?就算你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一份真感情,那么最后又真的能毫无阻碍肯定确定的在一起吗?真的爱人能轻易说分手吗?
其实我也不太赞成简在知道罗切斯特有妻室后,过于坚决的态度,难道这之后就不能有一个更好的解决问题的方式吗?简是潇洒的走了,内心即使有了苦痛,有不得不离开的理由,但又何尝不是一种解脱呢,将这摊乱麻扔给了罗切斯特。男女主人公最后是真的走到了一起,故事结局也是幸福的隐喻,那场火灾夺走的只是罗切斯特部分身体的健康,如果是他的整个生命呢?这样下去结局还会是圆满的吗?生命中充满了太多的不可知,可能前一秒还活生生在你身边的人,下一刻可能就去了另一个,你永远也无法知晓的世界。我只想说,珍惜这一份难得的感情,更珍视那个给你这样感情的人,不要轻易说放弃,说分手,这么大的世界,独独让我们遇见并且相知,然后相爱,是多么的不容易,不管结局怎么,拥有时,就要学会拥有的态度。
我一直记得这样一句话,喜欢是一个人的事,爱才是两个人事。两人相爱,在某些方面一定得达到某种平衡,是两个灵魂的相互吸引,相互爱慕;而不是两人的家世,外表的相契合。爱需要摆在对等的位置,真正相爱的两人,双方付出的爱应该是相当的,就像天平的两边,一重一轻是永远也无法达到平衡的,爱情要正常发展,而不是畸形的对立,平衡的爱情天平才有可能维持恒久。
读后感20xx字以上3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徐福贵的老人的故事……
他是一个出身良好的富家子弟,但却因为赌博、上妓院,而输光了祖上留下的一百多亩地,把祖祖辈辈住的大房子也抵了出去。他的父亲因为儿子的不争气,气得病重,最后因为从村口的粪缸上掉下来而摔死。自此,他从一个富贵人家的少爷变成了一个要从别人手中租田的佃户;他开始有悔改之意,便想踏踏实实地用自己的双手养活一家人。
他的母亲也老了,最后病重。他的妻子拿了几块银圆让他去城里请郎中。可郎中没请成,却被一个国民党的小小的连长逼去拉了大炮,成了一个没天都不知自己能否见到明天太阳的炮兵。
炮兵的生活是艰苦的,他们的粮食都要争抢着吃。好在认识了两个朋友,生活也就不会太过乏味。
他们这一连的炮兵从不打仗,却也每天有成批成批的人死去。好不容易他和他的另一个朋友春生捱到了全国解放,他领了共产党团长给的盘缠,踏上了归家的旅途。
他回家了。在这两年玩命似的时间里,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这个小茅房。他看见了他的女儿、他的儿子,还有他日思夜想的妻子。当天晚上他夜不成眠,搂着妻子在门口看着星星想了一整夜:我回来了。
悲惨的生活从此开始。
他的母亲在他离开的两个多月以后就死了,现在他要和妻子一起养活两个孩子。可是他的儿子徐有庆毕竟要读书,家里的口粮就成了问题。他的女儿徐凤霞因为小时发高烧,留了后遗症,从此变成了聋哑,不然到了出嫁的年龄不会没人来提亲。因此,他和妻子商量把女儿送人。
他的妻子虽然不舍,却也被生活逼迫,把女儿送给一个老夫妇那里干活。他的女儿偷偷跑回来了,可他送女儿回城里,就快到时,他却忽然心疼他的女儿了:他的女儿很懂事,他不舍得送人。于是,便背着女儿回家。当晚,他告诉他妻子:"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
他们一家靠者微薄的收入,艰难地生活着。虽然贫穷,但他始终不抛弃人性中最使人温暖的那一面。
可是,噩耗却紧接着传来。他的妻子得了当时无法医治的软骨病,渐渐地干不动活,又变得走不动路,最后连一根针都拿不牢了。他的妻子本以为她会先行离开家人。但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儿子才10岁,小小年纪便魂归西天。
他们村的县长的妻子因为生孩子时大出血,急需输血。但却没人的血型对得上。碰巧,他的儿子的血型正好相同,于是,医生便开始抽血。本来现在未成年人是不允许献血的,且献血的血量有一定的限制。可是当时的医生是极度不负责任的,可以说是根本没有道德。这血一抽上就停不下来了。他可怜的儿子徐有庆就这么被活活地抽干血,死了。
埋了他儿子,他始终不敢告诉他妻子。但最后他的妻子还是知道了,哭得伤心欲绝。时间是治愈心病的最好良药,渐渐的,想起他们的儿子也只是悲伤一下了。他们便开始烦恼怎么才能找个好婆家,把他们的女儿嫁出去。终于,在同村村民的帮助下,他的女儿凤霞嫁了个好丈夫。女儿虽然是个聋哑,但他的女婿仍是十分疼爱他的女儿。不久,他的女儿就怀孕了。
这本事一件喜事,可似乎到了他们家就成了丧事。他的女儿分娩时,却也因为大出血,而永远离去。
女儿生了一个男孩。他的妻子看着她的外孙这么可怜,刚出生就没了妈,便给这个男婴起名为"苦根".
真的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啊,他的妻子原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却亲眼看着自己的儿女双双在自己前面死去。不久以后,她也撒手人间。
他的女婿自从他女儿死后,就把苦根当命看。他的女婿是个搬运工,天天上工都背着苦根。好了,等到苦根会说话、会自己走路、自己玩的时候,苦根的父亲也丢下他命归西天了:他的女婿是被两跨水泥板活活压死的,整个人被压得扁平,成了一摊肉酱!
他就承担起了养育小外孙的责任。
苦根一天天长大,也渐渐懂事,会帮他外公做一些田里的活了。这自然让他十分高兴。可天不尽人意,苦根有一次发高烧了,他却浑然不知,等到烧得厉害了,才知道,他的外孙生病了。当时家里多穷,跟本没钱买药。听说姜汤可以治感冒、发高烧,他便去弄了碗姜汤来。可有觉得这样太苦太辣,就又向村里人借了一点糖。本来要还,别人知道他家的处境,可怜他,也就叫他算了。
外孙喝了姜汤自然好了许多。他就为自己原来外孙生病了都不知道而感到内疚。于是煮了一大晚豆子放在桌上,还放了点盐。他可怜的小外孙,就因为这么一碗豆子,而活活被撑死!
自此,这么一个贫困的家庭就破裂成如此,全家就只有他一个人还活着。
于是他买了一只原本要宰杀了的老牛做伴。"两个老不死"就这么过着平凡的生活……
如果有人遇到了如此的人生待遇,想必他一定是不愿在回首。可这位老人却依旧如此详细得同作者娓娓道来,仿佛在活了这么一段人生。
且不说这个,许多人,遇到一点生活的挫折就喊"活不下去了",更何况是老人遇到的这种艰难: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可老人依旧活下去了,而且活得充实、快乐。所以我们遇到的所有困难都是可以解决的,我们不可能要做一只胆怯的蜗牛。
想必,这就是作者余华所要告诉我们的人生道理。如同书名——《活着》。
要知道,活着,就是在创造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