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丙方:
20xx年11月4日,甲方驾驶川waj560号小型普通客车与由乙方驾驶川w82895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搭乘丙方)在德昌县交通路邮电宾馆路段相撞,造成乙方、丙方受伤住院,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现经当事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丙方住院期间医疗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费用已付),伤情自负;
2、两车车损修复费用及取车费用由甲方承担(费用已付);
3、现由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丙方各种费用55000.00元(伍万伍仟元整),此款于甲方在报得保险公司赔付款当日在德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特勤中队支付;
4、此事故就此协商了结结案,当事双方不得因此事故再发生任何纠纷;
5、此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丙方签字: 20xx年5月23日篇四:意外事故赔偿协议书 意外事故赔偿协议书 甲方: 男 岁 地址: 身份证号:乙方: 男 岁 地址: 身份证号:乙方于 年 月 日发生伤害事故,经治疗后复查,现已康复。为妥善解决乙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 元(大写:人民币 ),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前述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
2、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于 年 月 日 付清。
3、乙方收到一次性补助金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乙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若甲方迟延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一次性补助金,则每迟延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一次性补助金的3‰作为滞纳金,滞纳金总额最多不超过一次性补助金总额的20%。
5、乙方领取甲方支付的一次性补助金后,又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和责任要求的,乙方应当退还甲方为解决本事宜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承担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应向甲方支付一次性补助金的20%的违约金。
6、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公平、合理。
7、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的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9、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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