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推进志愿服务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县级)创建,现制定20xx年xx县“学雷锋,我行动”志愿服务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广泛普及“行善立德”志愿服务理念,大力培育志愿服务文化,扎实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增强广大市民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他人精神,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二、活动主题
学雷锋我行动
三、活动时间
20xx年全年,3月份为集中活动月。
四、活动内容
1.开展“雷锋日”集中志愿服务活动。3月5日前后,驻靖部队、各医院、各级文明单位、相关学校等单位志愿服务队在步步高超市、佳惠超市前坪广场、各社区(小区)等地,开展义诊、电器维修、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各驻靖部队官兵、各级文明单位(含申报创建单位)干部职工、社区群众、中小学生20xx余人,在城区主要街道开展“军民齐携手,净化城”志愿服务活动。
2.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行动。3月初至4月底,利用广播电视台、新闻网、城区电子屏、各学校宣传栏等开展乘车礼让、文明过斑马线、不乱丢乱扔乱摆乱放等文明市民公约宣传教育;从各部门各单位招募1000名志愿者,在城区主要路段、重点路口开展维护公共秩序、劝导不文明行为等志愿服务活动,形成文明行车、文明乘车、文明走路、文明经营的良好公共秩序。
3.开展“关爱孤寡老人”志愿服务行动。3月份,各省、市、县级文明单位(含申报创建单位)组织志愿者服务队,深入到结对共建村、社区、福利院等服务基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让老人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4.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及教育、民政、妇联、团县委、关工委等部门要借助“代理家长”、“大手牵小手”、结对帮扶和“爱心妈妈”等多种办法,广泛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切实关心和帮助留守儿童,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社会的关怀,促进他们健康快乐成长。
5.开展“弘扬雷锋精神”专题宣讲活动。3月份,由县教育局组织各中小学召开团会(队会)、校会,安排时间就“如何在新时期学习雷锋精神”进行专题宣讲。组织学生写 心得 体会,并以校内黑板报、宣传栏、学习园地为宣传主阵地,倡导中小学生立足校园,融入社会,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有益于他人、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好事,展示青少年儿童的高尚情操和风采。积极组织开展“四个一”活动,即:彻底改掉一个坏习惯;帮助一个孤寡老人做件事;关爱一个学习或经济困难的同学;每人每周为集体做一件好事。通过一系列活动,积极营造学校助人为乐的良好氛围,从小培养青少年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的精神。
6.开展感恩教育活动。4月份,由县教育局组织全县各中小学开展以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关爱他人、学会感恩为主要内容的“感恩教育”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感激祖国和人民的关怀、感激父母的养育之恩、感激老师的辛苦教诲、感激同学的真诚相助、感恩自然的伟大赐予。
7.开展义务植树活动。3月12日前后,县林业局、县环保局等部门结合全民义务植树节活动,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及志愿者到河边、城区公园、绿化带及村镇街边路旁开展义务植树绿化活动。
8.开展法律宣传志愿服务活动。由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等法律部门及各乡镇、社区,围绕群众急需了解的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和劳动纠纷等开展法律宣传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县公民的法律素质,养成学法、守法、护法、用法的良好习惯。
9.开展“学雷锋、树新风”道德实践活动。全县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省、市、县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要制定详细的学雷锋活动实施方案,建立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机制,把学雷锋活动融入到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定期把学雷锋活动情况报县文明办,今后作为年终复查、考核、推荐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的重要依据。
五、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 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特别是3月份集中月活动,将志愿服务工作作为文明县城创建的重要内容,制定活动方案,指定专人负责,安排好内容,确保活动正常开展。
2.加强舆论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对志愿服务活动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大力宣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营造学习雷锋精神的浓厚舆论氛围。
3.及时 总结上报。各单位要将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方案(活动 计划表)于3月3日前报县文明办,并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集中活动月 总结和相关图片(电子版)于3月30日前报送县文明办(所有 材料用A4格式),电子版上传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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