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象屿速传物流有限公司:
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因不具备天津个人落户条件,现申请将本人户口迁入为公司代理集体户口业务的“天津市河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河西人才)集体户内,并同意以下条款:
1、本人承诺遵守国家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和规定,保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否则本人将承担一切后果,确认公司不再办理与本人集体户相关的一切事宜。
2、在户口迁入集体户期间,接受并遵守有关集体户口的管理规定,积极协助和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3、本人承诺,具备落户条件后,会及时将户口迁出集体户。
4、若本人在与公司履行劳动合同此期间,拖欠河西人才集体户口落户手续费、管理费(落户手续费双外2500元/人,单外500元人;管理费500元/年/人,如有变动,以河西人才收费标准为准),本人将自行补交所拖欠的费用。否则,公司不予提供户口页及相关服务。
5、本人与公司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本人承诺在解除或终(中)止当月及时将户口从集体户迁出。未能迁出时,视为自动接受并遵守有关户口管理的规定,产生的任何后果与公司无关。
6、本人与公司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如本人未交或欠交管理服务费,公司不予办理与本人户口有关的事项,产生的任何后果与公司无关。
7、本人联系方式变更,将及时通知公司。因未及时通知而引起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承诺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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