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学生上学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职责,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安全教育一体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承诺书:
1、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第一监护人的家长有职责讲解安全知识、教育子女遵纪守法,来规范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2、要教育孩子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严禁爬围墙、上下课时不拥挤,团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
3、学生互玩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4、12周岁以下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上学,远路学生可有家长接送,不准乘坐无证车辆,只准乘坐有证件的客运车辆,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如若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职责由学生家长自负。
5、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准时到校或回家,不准在途中玩耍。否则,如发生意外,职责在学生方。
6、教育孩子不准乱吃零食,因特殊天气在校吃饭的学生,不准到校外就餐,否则造成意外伤害的,由学生自我负责。
7、教育孩子严禁擅自到大坑、小河玩耍、洗澡、公路边等危险区域,否则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自我负责。
8、非在校时间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学校不负任何职责,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9、教育孩子严禁玩火、玩电、玩鞭炮、玩锐刃钝器物等,更不准将其带入学校,一旦出现后果,由学生自我负责。
10、本校上午7:30开校门,午时1:30(冬春)或2:30(夏秋)开校门,请学生不要早到,以减免意外事故发生。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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