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姓名(出租方): 许运清
乙方姓名(承租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 东大街掌形坡 房屋一套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一、租房从 20xx 年 05 月 01 日起至 20xx 年 04 月 30 日止。
二、房租每月 100 元整。每月月头支付房租。押金 500 元整。
三、约定事项
l、若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因不慎或使用不当引起火灾、电、气灾害等非自然灾害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无权转租、转借、转卖该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若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3、乙方必须按时缴纳房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协议终止。
4、按时缴纳水、电费用、有线闭路费等。
5、乙方不得在出租屋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如传销、贩毒等,也不能聚众赌博。如被甲方或他人举报,扣除押金,并移送公安处理。
6、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如遇拆迁,乙方无条件搬出,已交租金,如甲方按未满天数应予退还。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电话: 乙方(签字): 电话:
20xx年5月1日 贺迎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